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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5年有68件立法项目 重大改革须于法有据

2014年03月05日 10:58 来源:人民日报 参与互动(0)

  新闻发言人傅莹答中外记者问。 凡 宋摄

  中外记者在人大新闻发布会上。 田贺 摄(人民视觉)

 

 

  3月4日上午,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举行新闻发布会,大会新闻发言人傅莹向中外媒体介绍本次大会有关情况并回答了记者提问。

  傅莹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全面深化改革是当今中国最重要的课题,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责就是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法制保障,用立法引领改革,使改革在法治轨道上顺利地向前推进。

  立法

  房地产税、环境保护税立法正在研究

  法律草案表决通过前增设评估环节

  全国人大常委会已经制定新的5年立法规划,其中有68件立法项目,涉及面很广,也都是社会比较关心的问题。在回答记者有关提高立法质量的提问时,傅莹表示,提高立法质量是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非常强调的一个方向。“过去我们是要解决有没有法的问题,今后要把重点放在解决法律是否管用的问题上。”全国人大常委会采取了一系列措施:让立法更加精细化,提高法律的可执行性;让社会公众更多地参与立法;增加人大牵头起草和修改的法律草案,并提早介入其他部门起草的法律草案,防止部门利益法制化。特别是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强调,在法律草案表决通过前增设评估环节。

  针对有记者提出的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的时间表问题,傅莹说,现在中国有18个税种,其中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和车船税3个是全国人大立法征收的。其他15个税种,目前是全国人大授权国务院通过制定税收的暂行条例来征收的。社会上较关心的房地产税、环境保护税等的立法工作都在研究中。

  治霾

  雾霾问题成为一些城市标志性难题

  今年准备再次审议修改环境保护法

  雾霾等环境污染问题再次成为今天新闻发布会上记者关注的话题。对此,傅莹表示,雾霾已经成为中国一些城市标志性的难题,而且范围还在扩大。水、土壤污染也是比较严重的。

  “全国人大一直在积极督办许多与环境有关的议案建议,并针对代表们提出的一些问题进行执法检查、调研,把人大代表的意见推动转化为政府决策。”

  “另一项重要工作是修改环境保护法。去年已经进行了第二次和第三次审议,但是没有交付表决,准备今年再次进行审议。”傅莹表示,土壤污染防治法已纳入全国人大立法规划。今年还将启动对大气污染防治法的执法检查,并在此基础上考虑进行修订,为治理雾霾提供法律保障。

  监督

  执法检查、专题询问、民意调查三管齐下

  采取问卷调查、网上征求意见等新举措

  会上,有记者对人大监督工作给予了关注。对此,傅莹介绍道,去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了多次执法检查,其中对义务教育法的执法检查是近些年来的第三次执法检查。

  人大监督的另一种方式是专题询问。据傅莹介绍,去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了三次专题询问。在专题询问的场所,一般是邀请10多位国务院各部门的负责人坐在一侧,他们面对着三四百人,包括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各地方来的人大代表,以及记者。每次专题询问讨论起来,气氛是比较热烈的,问题也是切中要害的。

  “监督效果更是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一直都非常强调的。我们衡量的标准就是群众关心的重要问题是否可以得到解决,我们所制定的法律法规能否得到切实执行。”傅莹介绍,为了更加贴近社会关切,全国人大还采取了一些新措施,如发放数据统计表、搞问卷调查、在网上征求意见等。

  信访

  把涉法涉诉信访纳入法治轨道

  尽可能地排除“民告官”的障碍

  傅莹表示,这些年,信访对于上下沟通起到了相当重要的作用。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社会矛盾更加复杂,信访工作面临新压力、新挑战。为此,国家已经提出诸多关于信访制度改革的路径,特别是强调把涉法涉诉信访纳入法治的轨道。

  据傅莹介绍,从法律上讲,我国的“民告官”主要有两条途径,即行政诉讼、行政复议。一直以来,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为百姓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提供了法律保障,但这些法律还存在需要改进的地方。“据调查,行政诉讼案件原告的胜诉率明显下降;行政部门不愿意当被告、法院不愿意受理;有群众反映‘不敢告’,‘告也告不赢’,这些导致大量的涉法涉诉案件进入信访渠道。”

  本届人大常委会已经把对这两部法律的修订纳入了五年立法规划,旨在尽可能地排除对“民告官”的各种阻碍,更好地监督行政权力。

  选举

  全国人大对破坏选举行为“零容忍”

  未发现有外籍或者双重国籍的代表

  在回答媒体有关湖南衡阳市破坏选举案的提问时,傅莹说,这是人大制度建立以来发生的最严重的破坏选举事件。全国人大对破坏选举行为“零容忍”,只要发现就要严肃处理,发现一起,处理一起。

  傅莹指出,衡阳事件性质很严重,影响非常恶劣。“可以说这是在人大制度建立以来发生的最严重的破坏选举事件。去年底,湖南省人大已经作出了相关的处理决定,并且向社会公告。”

  傅莹说,我国从第一部选举法到现行的选举法以及刑法,对贿选、破坏选举行为都有明确的处罚规定。“我们绝不允许对人大制度的挑战,这些相关人员正被依法追究责任”,“如果有人把当代表当作谋取私利的机会,甚至不惜花钱买选票,这样的人怎么能够代表人民?怎么能够取信于民?”

  在回答关于全国人大代表是否拥有双重国籍的问题时,傅莹表示,中国国籍法是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的。根据中国宪法,只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才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全国人大代表的资格是要按照宪法、选举法接受严格审查的,尚未发现有外籍或者双重国籍的情况。如果发现,一定会依法严肃处理,也欢迎群众监督。

  税收法定原则

  税收法定原则是指国家征税要通过立法机关,通过明确的法律规定来征收。

  我国现行的有效税种为18个,但只有3部实体税收法律,即《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另外,我国还有一部税收程序法,即《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由于改革开放初期人大立法条件不成熟等原因,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全国人大先后在1984年和1985年授权国务院使其拥有税收设置的权力。国务院依据这些授权,制定了数量众多的税收暂行条例。现行18个税种中,除上述3个税种有实体税收法律外,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车辆购置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契税、资源税、船舶吨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烟叶税、关税等15个税种都“游离”在全国人大的立法之外,由国务院制定暂行条例开征。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在“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建设”部分明确提出“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张洋)

【编辑:朱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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