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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10部门联合打击涉医违法犯罪

2014年03月20日 14:45 来源:云南日报 参与互动(0)

  近日,云南省卫生厅会同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等10部门联合出台了《云南省维护医疗秩序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为期1年的维护医疗秩序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保障医患合法权益。

  《方案》对专项行动中各相关部门职责及整治目标进行了明确。一是严厉惩治侵害医患人身安全、扰乱正常医疗秩序违法犯罪活动。各地公安机关要加强对医疗机构安全指导检查及周边的巡逻防控,要依法处理扰乱正常医疗秩序等行为,做到三个严禁:严禁在医疗机构焚烧纸钱、摆设灵堂、摆放花圈、悬挂横幅、违规停尸、聚众滋事,围堵大门;严禁在医疗机构寻衅滋事;严禁非法限制医务人员人身自由。二是提高医疗机构安全防范能力建设。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在年底前实现安全防范系统的组织制度、人防、物防、技防系统和医患纠纷调处机制“五项建设”全部达标。具备条件的二级以上医院安全监控中心应当建设应急报警装置并与当地公安机关联网。三是做好医疗纠纷化解工作。力争年底全省92%的县(市、区)建立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组织,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聘请3名以上专职人民调解员。四是做好源头预防医患纠纷。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大力推行便民惠民就医措施,完善投诉管理,改善群众看病就医体验;要切实加强机构内涵建设和医德医风建设,建立医疗质量安全预警和持续改进机制,从源头上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记者 杨富东 通讯员 杨松亮)

【编辑:柳龙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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