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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拟规定领导干部不能对信访案做具体批示

2014年03月21日 15:20 来源:羊城晚报 参与互动(0)

  将于25日召开的广东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将对《广东省信访条例(草案修改二稿)》(以下简称“草案修改二稿”)进行三审。20日,省人大常委会邀请了省委政法委、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信访局有关负责人一起座谈,在表决前最后一次征求意见。

  中办国办日前印发了《关于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立足改变目前经常性集中交办、过分依靠行政推动、通过信访启动法律程序的工作方式,把解决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纳入法治轨道,由政法机关依法按程序处理,依法纠正执法差错,依法保障合法权益,依法维护公正结论。座谈会上,省委政法委、省高院、省信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省委、省政府办公厅,以省法院为主的政法系统,省信访局,也在根据意见准备出台相关的实施办法。省人大常委会即将表决通过的《广东省信访条例》将如何与意见和各部门的实施办法对接?又将体现如何的“以法治访”的精神?

  座谈中,有两个观点引起记者的注意:涉法涉诉信访事项,一定要与一般信访事项相分离;领导干部批案、接访、拍板定案等行政手段,将必定要退出司法程序。

  界定“信访事项”

  每一年的信访事项中,涉诉涉法类占了绝对大的比重。草案修改二稿的重点,也在于将这一部分信访事项与一般信访事项相分离。

  省人大法委相关负责人首先明确的一点,就是草案修改二稿中对“信访事项”的界定。“草案修改二稿中信访事项的范围其实非常狭窄,凡是涉及诉讼、仲裁等法定程序的,都不纳入条例中所说的信访事项。”该负责人表示,信访机构在判断信访事项该不该受理、转办的前提,就是先判断该事项是不是属于涉诉涉法事项,不属于的,才按草案修改二稿中规定的程序进行受理和操作;属于涉诉涉法的,一概不受理、不转办,而是告知并引导当事人,向有关的政法机关提出。“条例中规定会转办给法院等政法系统的事项,其实很少,可能只包括对法院工作的建议,对某个政法系统工作人员办案态度等的投诉。这一类的信访事项才会受理并转办。”

  涉诉涉法事项二次分离

  如果对涉诉涉法事项关上了“信访局”的大门,这些信访当事人改走哪条路?这条新路是不是走得通?这就取决于司法渠道的畅通。

  对此,省高院副院长凌祁漫表示,目前省高院正在起草相关的实施细则,以便在省人大的信访条例通过实施后,对涉诉涉法信访事项“接得了、扛得住”。

  “政法系统对信访事项的界定和省人大稍有不同。但是我们仔细研究过,虽然有不同,但是不影响对接和操作。”凌祁漫表示,政法机关会对信访事项实行二次分离。第一次分离是在一般信访中,把涉及政法机关的,都分离出来;到政法系统后,再进行二次分离,分离为还有诉权的和没有诉权的,“有诉权的,继续走法律诉讼的程序解决;诉讼终结的,也就是没有诉权的,再在我们的规程里,展开涉诉信访程序。”

  凌祁漫认为,按最高院的理念,诉讼法已经规定了完整的诉讼程序,一旦终了,就是案件的终了。但是现在是过渡期,对于已没有诉权的信访事项,法院、检察院还会接待,做好解释说明工作。这当中,发现确有问题的,会启动复查。

  领导干部不得“批案”

  信访目前“包打天下”、“信访不信法”的乱象,很大程度源于行政手段的干预。领导批案、包案、接访等行为,其实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这些乱象的产生。座谈中,这些来自政法系统的负责人就表示,省领导对于某些涉法涉诉信访事项作出了具体批示,并由信访局移送有关单位办理,有关单位不仅要认真办理,还要按期反馈办理结果,“如果领导继续批案,就是走回了行政手段推动司法信访的老路”。

  省公安厅办公室政委邓建伟认为,在这个问题上,领导干部要克服“青天意识”,否则就会助长信访人“找领导解决问题”、“烧香要找尊大佛”的观念,对现在的信访改革工作会造成理念和制度上的冲击。

  对此凌祁漫表示,检法系统起草的草稿中准备规定,领导干部不能对案件做出具体批示,只能对信访办理过程批示,“比如要加快办理等,但是不能批示要怎么办理”。

  省委政法委副巡视员邓远强也表示,省委政法委也在根据中办国办印发的意见起草相关实施规定,将以省委、省政府办公厅的名义印发,其中也拟规定,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要支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对来自群众反映政法机关执法办案中存在的问题,党政领导干部可以依法按程序批转,但不得提出倾向性意见。更不能替代政法机关拍板定案。对群众反映诉求的涉法涉诉案件,党政领导干部不得以各种形式干预和插手,各级党委、政法委每年度应当将本级党委领导批案情况和党政部门介入司法情况向本级党委常委会及上一级党委政法委报告。“以后要做这个工作,公检法哪些案件是领导批办的,我们要反馈这个情况。司法的程序是非常严密的,不应该有行政干预。”

  省公安厅办公室政委邓建伟表示,在改革的重要关头,如果在这些问题上不能承受压力,改革就很难成功,要树立法治的精神,把涉法涉诉信访领导批示和转送的“后门”关上。

  现场对话

  “法院渠道不通,

  请打我的板子”

  省信访局:

  如果说涉及对政法工作人员的投诉类信访事项才能受理转办,那90%的涉法涉诉信访,都涉及的是工作人员,很难划清。

  省高院:

  确实是容易交织在一起,但主要要看信访人想干吗。如果主要是解决诉求,那(信访局)就不应该受理转办,而是指引信访当事人去政法系统。要让信访人明白,凡是涉法涉诉,去信访都没用,自然而然就会去走诉讼程序解决了。

  省信访局:

  信访人不是那么好劝的,如果我们的渠道不通,法院的渠道也不通,信访人怎么办?

  省高院:

  现在还不能推断法院这条渠道不通。如果真的不通,你打我的板子就是了。我们现在要做的是,看准改革的大方向。记者黄丽娜报道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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