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漏记两袋黄金据为己有 一念之差获刑5年
2014年03月24日 15:24 来源:北京晚报 参与互动(0)
男子齐某在担任公司黄金送检员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和交接的漏洞,将单位700余克黄金据为己有。西城法院近日以职务侵占罪判处齐某有期徒刑5年。
齐某在北京一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当黄金送检员,平日负责将公司的黄金首饰送到国家首饰质检中心检测。去年6月,齐某像往常一样从保管员那里拿走了要检验的几袋黄金首饰。事后他准备送检并核对登记簿时,发现这批首饰一共18袋,但是只登记了16袋,另外两袋共708.99克的黄金漏登了。
齐某自作聪明地觉得,既然登记了16袋,那么只需要交回公司16袋,剩下两袋自己私吞了也没人知道。检测完黄金后,齐某将登记簿上的16袋首饰交回给保管员,另外两袋首饰则在下班后趁人不备带回了家。
虽然与登记簿核对无误,可毕竟少了708克的黄金,追查无果后公司向警方报案。做贼心虚的齐某将黄金又带回单位,藏在了卫生间的天花板上。
当年10月,齐某被抓获归案。赃物已起获并发还单位。经鉴定,这批黄金价值18万余元。
西城法院认为,齐某身为公司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
【编辑:王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