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办理身份证违规多收每人1元钱 所长致歉
2014年03月24日 15:26 来源:海南特区报 参与互动(0)
“我儿子已拿到身份证了,感谢海南特区报。”昨日上午,屯昌县南吕镇村民陈女士给记者打来电话,称在海南特区报的关注下,她16岁的儿子终于领到了等了两个月的身份证。另据悉,本报相关报道见报后,,南吕派出所将多收的1元退还陈女士,派出所长向当事人表示歉意。
“所长给我打电话,让我亲自过去一趟,说我儿子的身份证已经办好了。”22日上午,在海口打工的陈女士打电话告诉记者。日前,陈女士因年满16岁的儿子办身份证一事,无奈向本报反映与派出所有关的几个问题,包括“儿子的身份证办了两个月还没有办好”及“派出所在办证过程中多收了1元钱”。记者采访获悉,陈女士儿子的身份证本月11日就已办好,但派出所未及时到县公安局领取,致使当事人对派出所产生误解。关于该派出所对每证收取21元费用一事,该所负责人承认违规多收了当事人1元,并解释称这1元是“纸张费及用于补贴协警电话费”。
屯昌县公安局相关负责人明确表示,按照规定,初次申办居民身份证,只收取工本费20元/证,“多收1分钱也是违规的。”
据悉,此事见报后,屯昌县公安局介入调查。22日,陈女士从海口赶到屯昌南吕派出所,领取了儿子的身份证。同时,南吕派出所工作人员将多收取的1元办证费退还陈女士,派出所长向陈女士表示歉意。
【编辑:刘彦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