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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将整合修订小区物业管理规定 解决管理难题

2014年03月25日 11:26 来源:福州晚报 参与互动(0)

  昨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福州市物业管理若干规定》执法检查动员会。记者从会上获悉,我市将加快制定《福州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福州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以及《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物业管理促进物业服务业加快发展若干意见》等,来解决当前小区物业管理中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

  制定指导规则推动业委会成立

  业主大会是表达业主意愿,实现业主自治作用和维护业主利益的组织形式。但是,当前业主大会成立难,业主委员会成立比例比较低。

  “一方面是县(市)区政府对成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工作重视不够,街(镇)物业管理机构不健全、人员配备不到位,导致对成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缺乏有效的组织;另一方面是一些业主参与公共管理的意识不强,参与率较低,业主委员会难以选举成立。”市政府人士在动员会上指出。

  记者从市房管局了解到,我市将抓紧制定《福州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通过《规则》,来明确各行政部门在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活动中的职责,细化业主大会选举中建筑面积、业主人数的计算办法;对物业管理区域中成立业主大会的条件、业主大会筹备组中业主代表的资格、两种形式召开业主大会会议的程序作出具体的规定;明确细化业主委员会成员的资格条件和禁止行为,业主委员会应履行的职责、工作经费的筹集和使用规定,业主委员会换届选举程序等。

  此外,《规则》还将细化物业管理区域内未成立业主大会的、业主委员会不履行职责的、业主委员会做出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如何进行监督、指导,并组织小区业主对公共管理事项作出决定。

  确保专项维修金高效使用

  据介绍,截至2013年12月31日,我市五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累计归集31.72亿元,其中2013年新增归集4.89亿元。

  尽管我市不断采取措施来规范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审批程序,简化审批流程、提高办事效率等。然而,受使用该资金需要三分之二业主签字同意、审批周期较长等因素的影响,致使该资金常常不能及时发挥作用,影响广大业主的日常生活。

  “我们将抓紧做好《福州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修订工作,来完善管理制度,确保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高效、安全使用。”市房管局人士表示。

  据了解,修订后的《细则》将明确、细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范围、标准和时间;明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划转业主委员会管理的条件、程序;明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划转业主委员会管理前和划转业主委员会管理后的具体使用申请程序。

  值得一提的是,《细则》将在修订过程中建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紧急使用程序,拟对小区中出现的运行系统、给水排水系统、消防系统、屋顶、屋面、外墙发生渗漏以及房屋外墙存在脱落安全隐患等问题,建立紧急使用程序,以确保及时得到修复。

  旧小区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2012年以来,我市五城区已完成343个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工作,小区环境面貌和公共设施设备条件得到了很大改善,给小区居民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利益。今年,五城区计划实施313个旧住宅小区的综合整治。“要把整治后的旧住宅小区良好环境面貌保持下去,还必须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市房管局人士指出。

  记者了解到,我市坚持因地制宜、积极探索、政府引导、业主决策的原则,健全旧住宅小区长效管理机制。目前,鼓楼区围绕“管理模式”“资金扶持”“监督管理”和“政策扶持”等方面确定了一整套政策措施,并拟在四个街道试点后适时调整修改并推广。

  “要在总结各区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力争在年底前制定全市《关于建立完善旧住宅小区长效管理机制的若干意见》,明确旧住宅小区长效管理总体框架政策,指导各区做好长效管理工作。”市政府人士表示。

【编辑:刘彦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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