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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给婚外情女子买房 妻子起诉“小三”还钱

2014年04月01日 10:04 来源:北京晨报 参与互动(0)

  王女士在整理丈夫衣服时无意发现他与情人荣某的分手协议,发现丈夫不仅和荣某生下儿子,还给她买房并给付大笔钱。为此,王女士将荣某告上法庭,要求确认分手协议无效,返还丈夫给付的170余万元。目前,此案正在通州法院审理之中。

  王女士与李先生1989年结婚,两年后生育一子。2005年,李先生与被告荣某相识。此后,李先生给荣某买了一套楼房和一辆小轿车,并给她15万元用于做生意。2006年,李先生与荣某还生了一个儿子,之后又陆续给她若干现金。

  李先生后与荣某签订分手协议,支付其50万元。协议签订后,双方各自生活,儿子由荣某抚养。王女士无意间发现这份分手协议遂提起诉讼。(记者 颜斐)

【编辑:杜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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