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离婚承诺房产留给儿子 后反悔要求撤销赠与
2014年04月01日 15:43 来源:法制晚报 参与互动(0)
签订离婚协议时,王某保证将房子留给儿子王某某,待其成年后再办过户。但不到一年时间,做爹的却突然改口,要求撤销赠与。为此,王某某将父母一同告上法庭。今日上午通州法院通报称,已正式受理此案。
2012年9月7日,王某和徐某达成离婚协议,当时两人约定:“双方名下位于通州某小区的房产一处归儿子王某某所有,暂时由男方负责代管。因王某某尚未成年,男方保证于王某某成年后(2013年10月17日)必须过户给王某某。”
但在2013年9月7日晚,王某某的母亲徐某突然接到房产中介董某的电话,称有人登记要卖上述房产。此时,王某某母子才意识到是王某意图将房子出售。2013年10月17日后,王某某要求父亲将涉案房屋过户到自己名下,但被拒绝。
对此,王某表示,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并要求撤销赠与,“我现在反悔了”。王某某还称,儿子在事实理由部分所称的中介员董某的陈述是虚假的,“我没有委托过他们”。王某说,儿子现在与他的感情已经淡了,所以不同意办理过户,“如果我把房子过户给原告,我就什么都没有了”。(记者 洪雪)
【编辑:朱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