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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护律师谈秦火火:草根渴望成功 但却选错方向

2014年04月12日 14:35 来源:北京晚报 参与互动(0)

  昨天,网络红人秦志晖(秦火火)因涉嫌诽谤、寻衅滋事罪在朝阳法院公开受审,对于发布虚假信息的多项指控,秦志晖全部认可。这不禁让人疑惑,秦志晖造谣图什么?为钱?还是为名?通观秦志晖其人,能明显感觉他极度渴望“被关注”。他甚至给人传递出这样一种信息:如此万众瞩目的出庭受审,一定程度上也满足了他求关注的欲望。渴望成名,正是秦志晖的追求。大概这也是他给自己起名“秦火火”的初衷。

  秦志晖

  来京曾疯狂求粉

  秦志晖只有高中文化。2002年,高中毕业后的秦志晖先是南下广州,成为一名打工仔,随后,他又北上来京。在此期间,秦志晖频繁地换工作。2010年秦志晖加入尔玛中国,在该公司也只待了一年。被捕前,他已在北京华讯天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做到了沈阳分公司社区部副总监的职位。

  秦志晖最初的目的就是“出名”,而这也是他一直奋斗的目标,为此无所不用其极。2010年,秦志晖首次以“中国秦火火”在新浪微博上注册。为了出名,2011年5月、6月间,他竟跑到地铁里求粉。当时秦志晖身穿白色T恤,米色裤子,用胶布将一个纸条粘在身上,上面写着“我叫中国秦火火,请关注我”等字样。同时,秦志晖还在喊着“你好,我是新浪的微博用户,我叫中国秦火火,请加我,关注我,谢谢”。基本上是挨个问,遇到不搭理的还捅一下说:“哎——问你呢!”

  网友2010年8月24日上传的一段视频上,秦志晖跳着所谓的“无敌咸蛋超人舞”,还边跳边脱衣服。有网友在下面回复称“真是朵万年一开的奇葩”。

  昨天庭审尾声,秦志晖总结了10个感激。他感激这个时代,因为有电脑和网络才有他能发挥的空间;他感激北京这个城市,因为北京的包容,让他有了很好的工作机会,使他被人认可,被人欣赏;他感激工作的单位,给他工作机会,让他走上管理的岗位。他还感激了公检法机关、感激了律师、感激了看守所的管教、感激了生养他的父母。他甚至感激在场的媒体,让他在过去被羁押的这8个月一直“被关注”。

  律师

  秦志晖太渴望成名

  孙晓洋是昨天为秦志晖出庭辩护的法律援助律师之一。据了解,由于家庭条件不好,为了节省律师费,秦志晖主动提出需要法援。法律援助中心经过审查,认为秦志晖符合援助条件,于是指派孙晓洋所在的鑫泰洋律师事务所为其提供法律援助。

  昨晚,孙晓洋律师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秦志晖就是一个漂在京城,孤身打拼,渴望成功的年轻人,就是当下所谓的“草根”。他太渴望成功了,但却选错了方法。

  孙晓洋说,秦志晖一切行为的目的就是为了提高自己的知名度,引人关注,增大粉丝量,让自己火起来,这样就会有出版商注意并找到他,邀请他出书。“他有一点写作的天赋,他很愿意写东西,所以他希望有朝一日能够有出版商资助他,让他著书立说。这样他就能够成名,走向成功。”

  在与秦志晖的接触中,这名年轻人留给孙晓洋的印象是,虽然文化程度不高,但却非常有礼貌,对律师非常信任,而且为人相对简单。“我们每次去会见他,他都会对律师的工作表示感谢。而且在沟通案情时,他非常坦率,是就是是,非就是非,没有工于心计,也没有那么深的城府。”

  有人怀疑秦志晖此举是为了捞钱。但孙晓洋却说,秦志晖自始至终没有提及过钱的问题。他想出书,想成名,就是这么简单,这就是他的追求和人生价值。

  审判长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昨天的庭审中,秦志晖什么都认,但作为辩护律师的孙晓洋却对检方的证据提出了很多质疑。对于动车事故赔偿、杨澜诈捐等三项指控上,孙晓洋认为,现有证据存在严重矛盾,不能得出唯一结论,即有关微博账户是秦志晖开立的,涉案微博是秦本人发布的。即便秦本人自己都已认可,但孙晓洋认为,在没有其他证据相佐证、证据矛盾不能排除的情况下仍不能定罪。

  但公诉人认为,该案相关证据足以证明涉案虚假信息均为秦志晖本人发布,相关微博账号也是秦本人所用。由于秦志晖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检方认为可以从轻处罚。

  昨天,法院没有当庭宣判。审判长在庭审结束前借助媒体发出倡议: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在享受网络高效便捷的同时,不得侵害他人合法权益,不得扰乱社会秩序,要坚守法律底线,最大程度传递正能量。记者 张蕾

【编辑:王浩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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