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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售电驴牌受买家热捧 车牌不是商品购买小心违法

2014年04月16日 14:16 来源:广西新闻网 参与互动(0)

  网售电驴牌受南宁买家热捧,律师对此提醒——

  车牌不是商品 购买小心违法

  核心提示

  在南宁市严查无牌电动自行车上路之下,网上又催生了买卖车牌的供求生态。4月15日,记者从淘宝网上看到,销售假车牌一个月有余的卖家,每天能卖出10余副车牌。“南宁那么多车,不一定能逮到我。”一些无法上牌的车主、一些因车牌被盗的车主,成为网购车牌的买家。然而警方、工商、律师都在提醒:买假车牌,或构成共同犯罪。

  网络售卖

  网店一个月售出440张车牌

  在淘宝网上,记者通过“南宁”“车牌”两个关键词搜索宝贝时,就搜到9个不同的卖家。这些卖家的宝贝中,有车牌、行车证,还有车牌钉、防盗螺丝等小配件。

  “本人从车管所通过关系拿出一批超标车牌,全新的没有用过的。”卖家“tb6××36”的车牌售价200元一张,还介绍说,“别把我的牌和高仿的比,高仿的交警一看就知道是假的,再便宜也没有真牌好。”为了标榜宝贝为真货,卖家还教顾客怎么辨别真假车牌。

  与此不同的是,不少卖家直接宣称,他们的车牌都是仿品,售价有80元至120元不等。再看交易量,一家发货地为广东佛山的卖家,一个月内就售出440件。

  网商回应

  禁售商品要下架,但商品多监测难

  当天16时许,记者再次浏览淘宝网信息时看到,上午卖了440件商品的卖家,下午销量又增至449件。而该店卖出的第一件商品,竟是今年的3月9日。此后,该店每天生意不错,日均销量也在10件至20件不等,价格都为120元一件。

  对于这样一些生意火爆的网店,淘宝网站平台怎么看呢?记者联系了淘宝平台有关负责人。一名女工作人员解释,假冒车牌在淘宝这里属于禁售物品,是应该下架处理。该工作人员表示,当天上午她就听说,淘宝网内部正在处理网售假车牌一事。

  记者询问处理情况和结果时,该工作人员表示,因为对禁售物品随时发现随时要求下架,所以数量并不清楚。而对于为什么有些网店已经销售一个月余仍不被下架,该工作人员表示,因为下架货品需要处理时限,不可能马上得到清理。

  随后,记者又把下午搜索到的卖家和供应结果告诉该工作人员时,她回应:“那么我会把你搜到的结果反馈到安全部门,让他们去处理。”

  部门说法

  电动车挂假牌要处罚

  交警部门有关负责人介绍,凡不是从交警部门得到的电动自行车车牌,都不是合法来源,这些车牌没有电子行驶证,也没有经过相关登记。车主以这种自欺欺人的方式骑车上路,被发现的将受处罚。而对于被查获的车、牌、证不符的情况,驾驶员还将被查扣电动车,并就近移交派出所调查。如果车主无法提供电动车合法来源证明,或涉嫌盗窃电动车。

  当前,有些人因电动自行车被盗牌,嫌补办车牌费时费力,也可能宁愿上网购买假车牌。对此,交警部门有关负责人还提醒,车主被查到后,即使能证明电动车来源合法,但车、牌、证与电动车登记信息不一致,也将受到相应处罚。

  律师提醒

  车牌不是商品

  买家不是“消费者”

  对于网上热销车牌的现象,广西广天一律师事务所律师欧阳泽明认为,南宁电动自行车车牌根本不是商品;这么说,购买车牌的买家也不能称之为消费者了。欧阳泽明提醒,买家购买车牌的行为,不仅得不到我国《消法》的保护,还会因此构成共同犯罪。

  要问买家“何罪之有”,欧阳泽明首先从制售假车牌的行为说起。在我国《刑法》中,对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就明确规定,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欧阳泽明认为,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制售假车牌的行为不言而喻是犯罪行为,而买家明知违法而购买,因而会构成共同犯罪。

  明码标价销售的物品,为什么就不能称之为商品呢?欧阳泽明认为,哪怕交警部门对电动自行车上牌管理,也并未把发放车牌称作“卖车牌”,所收的一些费用实是工本费。既然车牌是因管理所需而发放,就不具有商品的属性,因而不能称之为商品。

  欧阳泽明提醒那些想要购买车牌的买家,要到有关部门指定的上牌点给电动车上牌,而不要相信一些违法渠道获得车牌;上牌时最好是本人前往办理,因为代办行为难免遇到代理人弄虚作假的情况发生。

  欧阳泽明还提到,根据我国新《消法》,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明知或者应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利用其平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承担连带责任。他认为,消费者遇到网商平台对卖家没把好关,同样可以向网商平台投诉。(当代生活报记者 蒙进煌 实习生 邓于侠)

【编辑:王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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