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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砸死八旬老母 因患精神病无需承担法律责任

2014年04月18日 14:39 来源:宁波日报 参与互动(0)

  50岁患有精神疾病的儿子杀死了八旬老母亲……昨天,北仑检察院受理并办结了一起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特殊案件。

  年过五旬的陈某是北仑本地人,跟母亲住在一起,年轻时受过感情创伤。

  今年年初的一天傍晚,陈某弟弟来探望母亲。问母亲在哪里?陈某不说话,像往常一样嘿嘿傻笑。弟弟进屋后,感觉踩到了什么,低头一看,母亲仰面倒在地上,头上都是血,人已死了。民警经过仔细调查,得出了一个令人震惊的结论:老人是被儿子陈某用铁锤砸死的。

  原来,当天中午,陈某向老母亲要钱买香烟,老人不肯。突然,陈某拿起铁锤就往母亲头上砸去,连着砸了好几下,直到母亲倒地后没了动静。之后,陈某拿走了母亲身上的钱出门去买烟,回家后边抽烟,边守在母亲的尸体旁和母亲“聊天”。

  案发后,陈某经精神病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认定患有慢性精神分裂症,丧失辨认能力和控制能力,评定为无刑事责任能力。

  北仑检察院接手此案后认为,陈某虽属故意杀人,但经法定程序鉴定为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无需承担法律责任。鉴于陈某在监护人不能有效监管的情况下,有继续危害社会的可能,检察院向法院提出了强制医疗申请。(记者冯小平 通讯员赵璐 北璎)

【编辑:刘彦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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