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以高息回报为诱饵 骗取63名市民145万获刑
2014年04月22日 13:14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一男子在经营公司期间以公司发展前景好但资金周转困难为借口,以高息回报为诱饵骗取63名市民145万余元。近日,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结此案,以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朴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10万元。
2011年8月4日,朴某在江门市蓬江区某大厦成立某生物菌肥科技有限公司江门分公司。2011年8月份开始,朴某以某生物菌肥科技公司的名义,通过印制宣传单张在公共场所向群众派发及开推介会的形式,以其公司发展前景好但资金周转困难为由,以6个月期月利息2.5%、12个月期月利息10%的方式,先后向63名群众非法吸收存款人民币共145.32万元,后向个别群众支付部分利息人民币共1.1375万元。2012年1月底,朴某关闭江门分公司后逃匿。
法院认为,朴某未取得国家主管部门的批准,通过推介会、发布传单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人民币共145.32万元,扰乱金融秩序,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全泽超 李晓瑜
【编辑:吴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