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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彭山一网民网上造谣 警方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2014年04月23日 16:47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成都4月23日电(张怀安 宋玉)23日,四川彭山县警方依法查处一起网络造谣案,造谣者罗某被依法处以行政处罚。

  4月22日,彭山公安局网安大队民警在互联网上巡查中,发现网名昵称为:“不穿腰裤的”的网民用手机在百度彭山贴吧发布帖文内容为:“听说前几天杀人”的主题帖,帖文中称:“杀人了,眼珠都挖出来了,死者是女的……”该帖发布后,引起了不少网民的议论和跟帖。

  网安民警立即与相关部门核查,证实近期彭山境内并没有发生过故意杀人案,网贴内容严重不属实。“不穿腰裤的”的网民已涉嫌网络造谣。

  经对“不穿腰裤的”发帖人进行查证,很快锁定发帖者为现年29岁的罗某,并于4月22日下午依法对其进行了传唤。

  据罗某交代,其于4月20日赶集时,听别人说彭山谢家镇有人被杀了,为图新鲜和取乐便编造了上述贴文,用自己的手机在百度彭山贴吧发表。警方找到罗某后,其很后悔。罗某在悔过书中这样写道:“我没想到帖子的后果会这么严重,现在很后悔,以后再也不这么做了……”

  鉴于罗某系初犯且能悔过,彭山警方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违法人员罗某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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