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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临高16人违规安排村干部及近亲属纳低保被查

2014年04月24日 09:03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海口4月24日电(覃洁红 姚嘉)4月22日,海南省纪委对临高县和舍镇违规办理农村低保案件查处情况发出通报,16名相关责任人目前已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据了解,今年2月25日《人民日报》第16版“读者来信”栏目中以《变味儿的低保》为题,反映临高县和舍镇一些村干部办理低保过程中存在强收手续费、应保未保、违规纳保等问题,省纪委监察厅迅速组织力量重点督办,临高县纪委监察局依法依纪及时查处。

  经查,临高县和舍镇布佛、布大、抱堂村委会的王子彪、许家贵、李英青、王圣豪、符吉英、林淑坚、符庆首、李景美、王桂清、吴川基、程女生、王圣伟等12名村干部,2013年在办理农村低保过程中,违反国家政策规定,在农户低保申请手续不全,没有进行入户调查,没有召开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和村民小组会议讨论情况下,直接通过村两委干部会议确定低保对象,违规安排村干部及近亲属纳保,造成和舍镇18户违规纳保,冒领低保金共计62720元。另外,布佛村在办理农户低保手续时,强行收取38户低保户手续费共4340元。这12名村干部行为已构成失职错误,临高县纪委监察局分别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党内严重警告、党内警告处分。

  临高县民政局分管低保工作的副局长王丽花、县民政局社会救助股负责人王欣、和舍镇分管民政工作的党委委员黄有珍和镇政府民政助理王符辉等4人,未按民政部和省政府关于低保审核审批规定,进行入户调查和公示工作,审核审批把关不严,造成国家低保资金损失,已构成失职错误。临高县纪委监察局分别给予4人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党内警告、行政记过处分。临高县委、县政府、和舍镇党委、县民政局党组分别对4人予以免职处理。对冒领的低保金,责成有关部门追缴。

  通报指出,这是一起个别基层干部失职渎职、吃拿卡要、与民争利,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对于这起案件要引起高度重视,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完善防范机制,强化监督检查,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确保党和国家惠民利民政策落到实处。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二十条规定,持续整治“庸懒散奢贪”,持之以恒抓作风建设,提高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各职能部门要健全监管机制,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通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执纪监督,对发生在低保等各项惠民政策落实过程中滥用职权、优亲厚友、玩忽职守、监管不力等违法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同时倒查追究有关人员的领导责任,形成强大声势和震慑。对发生在群众身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要抓早、抓小、抓苗头,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通报曝光,坚决刹住“吃拿卡要”行为,切实维护好群众的切身利益。(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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