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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白云区一官员受贿10万提供拆迁信息获刑10年

2014年04月24日 15:29 来源:贵阳晚报 参与互动(0)

  贵阳市白云区一官员提供拆迁信息,为他人“种房”骗取拆迁款提供方便,并为此收取了10万元“感谢费”(本报曾报道)。昨日,白云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该官员犯了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据了解,被告人张建明今年51岁,被捕前是贵阳市白云区城市管理局执法大队副教导员。2009年底至2012年11月,张担任白云区执法大队驻高新区城管队队长和高新区指挥部设置的拆违控违专职人员。

  2012年8月,郭丁川、路绍平等人合伙在园区金甲村一组修建了两栋违法建筑,并被贵阳市白云区沙文镇政府下达了限期拆除的通知。为此,郭丁川找到了张建明,具体了解到了城管部门对该区域的强拆情况。同年9月,郭丁川等人所修违法建筑顺利获得国家补偿。此后,为感谢张建明为其提供的相关信息,郭丁川拿出10万元人民币,送给被告人张建明。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建明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收受他人贿赂,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此外,由于提供的证据不能证实被告人张建明滥用职权的行为与郭丁川的房屋获得国家补偿之间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故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张建明犯滥用职权罪的罪名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依法不能成立,本院不予确认。

  昨日,白云区人民法院就此案作出如下判决:被告人张建明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继续追缴赃款人民币10万元。(雷会 罗颖 记者 张鹏)

【编辑:杜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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