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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族团伙以销售“手机监听卡”诈骗 1家4口获刑

2014年05月04日 13:32 来源:法制网 参与互动(0)

  来自湖北的张宝华身为父亲却不务正业,在网上以出售虚假的手机监听定位卡进行诈骗,还将23岁的儿子张为民、20岁的女儿张梅娟和19岁的侄子张俊超一起拉下水。这4人团伙分工明确,以卖卡费、开通网络费等名义先后跨省诈骗多人。

  2014年4月29日,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张宝华、张为民、张梅娟、张俊超四人一年至七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在张宝华的行骗策划中,角色分工十分明确。女儿张梅娟扮演“销售员”,负责快递手机监听定位卡,收取入网费;儿子张为民化身“白经理”,负责骗取保证金;侄子张俊超担任“售服员”,负责售后环节行骗。张宝华则负责在网上投放广告,吸引买家。

  四人通过某商业网站宣传销售虚假的GPS手机监听、定位卡,以电话联系、收取各种名目费用为手段实施诈骗。

  2013年9月27日,苏州市的丁先生在浏览该网站时看到一个弹窗广告,该广告称拥有最新手机监听、定位技术,并可货到付款。按照广告操作提示,丁先生购买了一张价格为2698元的手机监听定位卡。3天后,丁先生收到手机卡并按照付款短信提示汇了款。在把卡插入手机后,丁先生看到手机里果真显示出监听、定位功能,但发现这些功能都无法使用。

  丁先生于是拨打咨询电话,“销售员”告知其必须开通网络才能使用这些功能。丁先生于是按要求汇了3150元,但网络开通后还是不能正常使用广告上承诺的功能,“销售员”告诉丁先生公司将安排专人进行测试。

  2013年10月10日,“销售员”打电话给丁先生称卡已经测试结束,所有功能可以正常使用。但丁先生操作后还是不行,只好再打电话询问。“销售员”表示,稍后会有一位“白经理”详细答复。

  过了一会儿,自称“白经理”的张为民打电话给丁先生说:“为了安全起见,需要先交6000元保证金,以保证3天之内不能监听政府相关部门的电话,3天过后可以把6000元钱还给你。”结果,丁先生再次汇出了6000元,因为功能还是不能正常使用。此时“白经理”十分热心,表示帮忙问问,一定要让丁先生顺利使用该卡。

  过了半个小时,“售服员”张俊超在电话中告诉丁先生,因为“没有交2800元的售后服务费”,所以不能正常使用。此时的丁先生已经掉入了骗子的迷魂阵,再次将钱款汇到了指定的账户。此时“售服员”又说了,可能是“你的信号太弱,最好买个信号增强器,价格是3600元”。

  丁先生毫不犹豫汇了3600元给对方。等到丁先生再打电话询问时,发现所有的电话都已经打不通了。直到这时,才如梦初醒。算下来,他前前后后被骗了16000元。

  2013年10月底,四人采用上述同样手段,又骗得苏州市金阊区被害人沈先生16848元,吴江区被害人胡先生15000元。记者马超 通讯员王昌栋

【编辑:王永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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