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轿车遇大雨发动机进水 法院判未买涉水险车主获赔

2014年05月05日 10:12 来源:钱江晚报 参与互动(0)

  温州人陈先生的宝马价值近八十万。去年10月7日,他驱车行驶到杭州滨江区滨盛路段,突遇大雨,车子发动机进水熄火,事后修理费花了5万多元。

  气象资料记载,去年10月7日,菲特台风来袭,杭州多处水漫金山。陈先生觉得,这场突降的暴雨,他避之不及,车损要由保险公司来买单。但保险公司不同意。双方打起官司。昨天,杭州滨江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这笔5万多元的修理费,保险公司要赔。

  其实,陈先生给爱车买了17000元的保险,唯独没买发动机涉水险。因此当初理赔时争议很大。后来他起诉,依据的是保险条款:因雷击、雹灾、暴雨、洪水、海啸、地陷、冰陷、崖崩、雪崩、泥石流、滑坡等原因造成的车损,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保险公司则搬出了免责条款回击,因涉水行驶导致的机动车损失不是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这一条款,陈先生是签字确认过的”。

  另外,暴雨天,车主为什么还要外出开车,道路积水严重,为什么不能预估?保险公司的意思是,宝马车的进水事故,直接原因是陈先生涉水行驶,和暴雨扯不上关系。也就是说,“发动机进水后导致损坏,这是人为造成的损失,一般情况下涉水后不发动,水是不会进入发动机的”。

  滨江法院审理后查明,从气象学角度,当天降雨量在186.2毫米,属于暴雨级别。陈先生的宝马车被水淹,是当时暴雨造成路面积水所致。

  这个事情,既符合保险公司说的“发动机进水后导致的发动机损坏”的免责条款,也符合陈先生说的“暴雨导致机动车受损”的保险责任条款。在适用上,应该区分是何种特殊情形所致。

  法院认为,陈先生的车损是限定在暴雨等恶劣天气之下的,所以优先适用“暴雨责任”的保险条款,保险公司应当承担保险责任。

  没有保涉水险,车子在暴雨天涉水,为什么能得到赔偿?

  法官在接受采访时解释,之所以做出这个判决,考虑的关键要素是:一是由气象部门证明的暴雨极端天气,二是滨江滨盛路确实是积水严重路段。

  平安保险一位工作人员说,杭州的暴雨天气还是比较多的,建议车主投保发动机涉水险,一般价值一二十万元的汽车,一年的保费在200元左右。如果投保了涉水险,在碰到类似情况,理赔起来就会顺畅得多。( 方力 通讯员 滨法)

【编辑:刘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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