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一公司法人利用双重身份挪用62万货款受审
2014年05月08日 09:41 来源:中国甘肃网 参与互动(0)
在家具公司担任业务经理的封某,同时还是兰州万德富办公设备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封某竟然将自己打工公司收取的62万余元货款,挪至自己的账户或是倒出后个人使用。5月6日,城关区法院开庭审理封某涉嫌挪用资金罪,该案未当庭宣判。
据公诉机关指控,2010年7月至9月,封某利用其担任甘肃某家具有限公司业务经理的职务之便,收取一化工研究设计院向该家具公司支付货款的三张汇票共计9.07万元后,将其中的8.78万元转至其他公司的账户,后在向该公司支付贴现利息后,收取现金供自己使用。2012年11月21日,封某采取同样的手段,收取某公司支付给家具公司货款10.28万元的转账支票后,将该笔款项转至自己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公司账户,供自己进行营利活动使用。同年12月5日,封某再次采取相同手段,将甘肃某家具公司收取的一张转账支票共计43.9万元,挪用转账至其他公司的账户,供自己归还欠款使用。 (兰州晨报报道 通讯员 王陇 记者 李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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