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盗取480万虚拟游戏币 换来6个月拘留
2014年05月08日 10:04 来源:钱江晚报 参与互动(0)
偷游戏币算不算违法?昨天,奉化法院就判决了一起盗窃案,被告人因盗窃480万元的游戏大厅银子被判处有期刑期6个月。
32岁的肖某,爱上网。去年年底,他在网吧认识了王某,当时王某想在宁波游戏大厅创建一个自己的账号,但不会操作,热心的肖某帮助了他。
之后王某一有什么不懂的,就问肖某。偶尔肖某也会帮王某输入账号密码进入宁波游戏大厅。输入了几次后,肖某也就记住了王某的账号。
去年12月中旬的一天,肖某身上实在是没钱了,转念就想起了王某的游戏账号。
“我看到过他的账号里有很多银子,就想着把他的银子偷出来卖了换钱。”肖某说。
随后,肖某找到了下家,对方愿意以100元现金折抵24万的银子。
肖某随即用网吧总台旁的电脑登陆了王某的宁波游戏大厅账号,输入密码后,将里面的480万的银子转到了收购人的账号上,买家支付给了肖某2000元的现金。
盗了480万元的银子,对于虚拟货币,在定罪的时候到底该按照什么价值进行认定呢?依照宁波游戏中心运营公司所给出的发行价格显示,1元人民币=1000虚拟银子,而被害人王某表示,在游戏大厅里卖银子会有一部分赠送,市场在买卖银子时基本按照1元人民币兑换2200元虚拟银子进行。
昨天法院审理了该案,肖某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记者 邵巧宏)
【编辑:刘彦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