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清远三干部公车私用 被通报批评
2014年05月09日 10:46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昨日,连山县纪委向外通报3起当地公务人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公车私用典型案例,其中两起为用公车接送小孩,另一起为使用公车用作婚庆用车。其中两起是纪委暗访查实,另一起是群众举报。连山“正风”办、纠风办对上述有关单位及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并责成用车经手人作书面检讨。
3起案例分别是,2014年3月24日、25日早上8点15分左右,县统计局副局长韦光土利用开展经济普查工作之便,用公务车在县佛山希望小学门口送小孩上学;2014年3月26日早上8时19分左右,永和镇政府司机唐其友利用接送单位干部上班之便,使用公务车在县佛山希望小学门口送小孩上学;根据群众举报,县汽车站安全科科长聂帮河在未向单位负责人说明公车用途的情况下,于2014年3月19日将单位公务车为其亲属在金都大酒店作结婚主婚车使用。 (记者 张俊 通讯员 连山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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