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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帮他人还债无法追回 为讨回欠款将其非法拘禁

2014年05月09日 13:17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男子韦某帮人还了3万元欠款,对方承诺偿还不料却食言,韦某一怒之下将对方拘禁起来,却没想到自己已触犯了法律。5月8日,记者从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获悉,韦某因犯非法拘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

  去年10月24日,广西男子韦某应蓝某的请求,帮蓝某还3万元信用卡欠款。蓝某承诺,事后以刷卡消费的方式偿还,并支付一定报酬。当日下午,韦某带蓝某到东莞市大朗镇长塘村的一小店,通过店主的POS机为蓝的一张信用卡还款3万元。之后韦某发现蓝的信用卡根本无法消费,便要求蓝某还钱,蓝某称身上没钱,于是韦遂联系老乡覃某等4人(后4人均另案处理),将蓝某带至长塘村长宏新城某出租屋内禁锢。期间,韦某以不释放蓝某相威胁,通过打电话、发短信等方式要求蓝某的家属还钱。同月26日上午,韦某等人将蓝某带至大朗镇巷头村一停车场附近等待蓝的家属,公安人员接到报案赶到现场将韦某等人抓获。

  法院经审理认为,公诉机关指控韦某犯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予以确认。韦某为索取债务非法拘禁他人,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其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且被害人存在过错,依法可从轻处罚。法院视其具体犯罪情节及认罪态度,遂作出上述判决。(记者 黄少宏 通讯员 黄彩华)

【编辑:刘彦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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