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轻“血头”非法组织卖血受审 女大学生牵涉其中
对多数人来说,“血头”这个名词并不陌生,仅在北京,法院每年都会对一些非法组织卖血的血头判处刑罚。但是,颇为可观的利润使得“血头”屡禁不止,甚至有女大学生组织同学卖血赚钱。今天上午,又有4个血头因涉嫌犯非法组织卖血罪,在顺义法院出庭审理,其中有一名血头,是因同一个罪名被判刑后,刚出狱半年再次被抓。
4血头平均年龄20多
上午9时,何强、张兰建、王学、吴海超分别被法警押进法庭时,都扭头向旁听席上看,寻找自己的亲人。这4名血头平均只有20多岁,而第一被告人何强,更是一名“90后”。
检方起诉称,何强通过熟人杜某某得知卖血可拿提成的消息,后其联系卖血者;吴海超则是接到发小广告的马某的电话,让其找些人卖血,一个人可以拿200元提成,于是吴海超便去张贴小广告,后有3名男子联系他说要卖血;张兰建是在QQ群看到招募献血者的消息,后其与发帖者联系并询问卖血的价格、时间、地点等信息,然后又和王学发帖招募献血人员,帖子内容是“400cc血400元,男女不限,血型不限,完事给钱”。
何强等4人招募了20多名卖血者,都暂时安置在四季花城其租住处,由何强统一管理和维持秩序。2013年7月20日,何强等4人被警方抓获。
累犯后悔钻进钱眼里了
今年26岁的张兰建是山东省聊城市人,和三名同伙一样,他的文化水平也不高。和同伙不一样的是,他是个累犯,之前犯的也是非法组织卖血罪。
“我的法律意识淡薄,本来想着自己过去献血,现在很后悔。”在法庭上,张兰建表示悔罪。据了解,张兰建因犯非法组织卖血罪,于2013年1月14日被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罚金1000元。因在判刑前就被关押了几个月,所以他在2013年2月27日就刑满释放了。出狱不到半年,张兰建又因当血头,于2013年7月20日被抓。
既然曾因当血头被判过刑,为何重蹈覆辙?对于这个问题,张兰建的答案是四个字:“为了挣钱。”当公诉人询问其如何组织卖血人员及利润分成时,张兰建回答说:“从网上看到招人献血的消息后,我联系了王学。我和王学是朋友,我们都是保安。我跟他说时间、地点、钱,一个人600元。”
在今天的法庭上,4名被告人均表示认罪。公诉人认为,鉴于4名被告人均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故可依法从轻处罚,建议对何强、张兰建在有期徒刑十个月至一年六个月幅度内量刑,建议对被告人吴海超、王学在有期徒刑六个月至一年幅度内量刑。
此案未当庭宣判。
血源紧张难禁卖血
近年来,北京市年门、急诊量以每年10%左右的速度递增,用血量也随之大幅增加。据了解,我国无偿献血基础较为薄弱,低于世界卫生组织推荐的10‰,全国人口献血率只有8.7‰,远远低于世界高收入国家的45.4‰。拿北京来说,献血率为20.7‰,在献血人数和献血量上居全国第一,但在逐年递增的用血需求面前仍捉襟见肘。北京市血液中心的规划服务人口是2000万人,但是,北京的常住人口已经超过了2000万人,再加上外地来京患者,血液需求量更大。
北京多家媒体先后曝光过房山、怀柔、顺义等地的多起非法卖血事件,有些郊区单位和乡村为了完成义务献血任务,就雇“血头”组织卖血人员顶替本单位或本区域居民,到医院义务献血,然后再给予补助。
“互助献血”有监管漏洞
除了单位组织的义务献血有雇用血头的情况外,“互助献血”也成为血头赚钱的工具。
办理非法组织卖血案件的检察官介绍说,有时血源紧张,医院因血库要优先保障急诊和危重病人用血,对于可以择期手术的患者,一般建议家属互助献血。因此,一些不愿献血或无法献血的家属,就通过“血头”寻找卖血人员。
从事“互助献血”的血头多在一些兼职QQ群内发布卖血信息,针对群体大多为无业或低收入的外来人员,对于此类血头来说,只需要中介一下,即可获得分成,属于无本万利。
此外,医院监管难度较大也是一个因素。医院除查验核实献血人员的身份、检验血液质量等措施外,很难明确辨别献血人是否为病人家属及朋友,监管漏洞为血头提供了可乘之机。(记者 杨昌平 通讯员 李秀文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