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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店主卖3瓶山寨“六神”花露水被告赔1.2万元

2014年05月13日 16:42 来源:杭州日报 参与互动(0)

  夏天来临,又到了花露水销售旺季,一些“山寨”花露水也开始蠢蠢欲动。慈溪一个体户童某(化名)卖了3瓶山寨货,结果被正宗“六神”花露水企业告上法庭,最后赔了1.2万元,并被要求停止侵权行为。

“六神”花露水是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家化公司)的注册商标。然而,该公司调查发现,慈溪胜山的个体工商户童某未经授权,擅自销售标有“妮全雅六神”字样的花露水,该花露水正面与背面使用的“六神”字样与家化公司的“六神”商标基本相同。调查取证人员遂不动声色,在童某处购买了3瓶山寨“六神”花露水。

随后,家化公司以童某侵害了其商标专用权,请求法院判令童某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3.5万元。

知识产权庭法官介绍,童某行为属于销售环节侵权,销售者往往知道所进货物是侵权商品,但没有意识到所带来的严重法律后果。在侵害他人商标权的情况下,不仅生产者要承担侵权责任,销售者同样也要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等法律责任。

经调解,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童某立即停止侵犯家化公司“六神”商标的行为,并一次性赔偿家化公司1.2万元。(记者单玉紫枫 通讯员陈艳艳 陈约丹)

【编辑:刘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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