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贵阳市纪委印发文件 6月30日前查清种房数量

2014年05月19日 10:46 来源:贵阳晚报 参与互动(0)

  ■核心提示

  贵阳市近日印发《关于切实贯彻落实全市控违拆违工作现场会议精神的通知》,要求全市在6月30日前,以村居为单位摸清违法违章建筑的形式、性质、数量,并以户为单位,掌握房屋面积和现状图等情况。

  A

  19条目标任务

  明确责任单位

  《通知》共分解出19条近期和长期目标任务,明确了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其中要求各级各部门向社会公示党员干部、国家工作人员参与违法“种房”清查结果,接受社会监督。并严管建材市场、民间施工队,严打专业化、集团化、涉黑种房。

  此外,在6月30日前完成全市违法违章建筑清查工作,并建立台账。在12月31日前至少完成250万平方米拆除任务。

  实行月考排名制

  连续垫底将问责

  《通知》还明确了《专项行动督查考核办法》。除了明确党委的主体责任外,还实行各区(市、县)和市直各责任单位月考核排名制。如排名最后,第一次提醒,第二次督办,第三次问责主要领导(负责人)。

  各区(市、县)要及时处置群众信访、投诉,查处涉及党员干部、国家工作人员参与违法“种房”的案件,并将已核实的案件在《贵阳晚报》上进行曝光。

  C

  成立4个巡查组

  每半月报送结果

  根据要求,全市将抽调市委巡视组、市督办督查局和市城管局人员,成立4个巡查组,对区(市、县)、市直相关部门开展专项行动情况进行巡查、考核和评分,重点检查各级党委政府在专项工作中主体责任的落实情况。

  各巡查组至少每半月报送一次巡查工作信息,重要信息随时报送,每月5日前报送上一个月巡查工作及考核评分情况,检查中发现的涉嫌违纪违法问题,将及时移交有关部门查处。(甘丽 本报记者 周然)

【编辑:李欢】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