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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一家属院住户占用公共花园遭投诉(图)

2014年06月09日 14:38 来源:重庆晨报 参与互动(0)

王先生扩建的阳台占用了公共花园。

  未经家属院其他住户同意私自扩建阳台,占用公共花园,并砌起1米多的围墙,老城区内环东路(望城坡)一家属院住户王先生的做法遭到其他多位住户投诉。

  昨日上午,记者在该家属院看到,该大院楼房与屋后公共花园间隔近2米,底楼某住户将阳台重新改造后延伸至公共花园,占用公共花园60多厘米。该住户从阳台打开道门,并用砖头砌起1米多高的围墙,圈起近8平方米的空间。为防止他人翻墙进入阳台,该住户还在围墙上插上些许玻璃碎片。

  阳台伸向花园 业主称侵犯权益

  据底楼住户陈先生介绍,大院是多年的老房子,占用公共花园的阳台也已改造多年,并于去年转卖他人。对于该住户私建阳台的行为,他表示并未直接损害自己的利益,因此并未干涉。但他认为,未征得家属院其他住户同意搭建花园实属违规行为。“家属院花园属于全体业主所有,修建前应征得业主、辖区居委会以及相关职能部门同意。”陈先生说。

  对于此种私自违建的行为,不少居民也道出了诸多无奈。梁先生家住6楼,他说曾有两次自家晾洗的衣物被风吹落,掉进了该住户的阳台里也没法去捡,就只能不要了。“城市不比乡下,大家平时都关门上锁的,彼此很少往来,要捡也要等别人在家吧。”梁先生认为,该住户的行为无形中将公共花园变成了私人空间,给住户带来了许多不便,侵犯了其他住户的权益。

  但是该住户王先生却表示无辜,他告诉记者,去年搬进来屋子的格局就是如此,阳台就已与花园相连。

  而对于侵犯住户权益的说法,他更不能接受。“房子和阳台都是我们花钱买来的,当然属于我们所有。”王先生说。

  占用公共花园需征得业主同意

  走访中记者发现,大院底楼不少住户都存在占用公共绿地,修建房屋、阳台的现象。

  对此,社区一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城区许多较老的小区都或多或少存在违建私建、住宅楼变商住楼的行为。

  同时,他表示,公共花园及公共配套设施属于全体业主所有,搭建前应征得全体业主同意。“即便如此,该住户也只能享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他说。

  “产权以外的部分不受法律保护,虽然该房已转手他人,但仍然不能改变违建的事实。”他建议,该住户应及时与其他业主沟通,征得全体业主同意,否则阳台就会被相关其他职能部门强行拆除。(记者 罗洋)

【编辑:刘彦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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