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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客坐摩天轮公司不给发票 税务部门:涉嫌偷漏税

2014年06月13日 10:40 来源:长沙晚报 参与互动(0)

该公司工作人员出示的发票存根,上面的发票已撕得一张不剩。 李姝阳 摄

  该公司工作人员出示的发票存根,上面的发票已撕得一张不剩。 李姝阳 摄

  来电显示:岳麓区梅溪湖银杏公园附近晟通集团的摩天轮,大人小孩都是30元/人/次(1岁以上的小孩就要收费),我6月8日上午带小孩一共消费了60元,但是入场券上并没有税务部门的公章。我怀疑这不是正规门票。市民 宋女士

  记者调查:接到读者报料后,记者来到宋女士工作的单位,见到了她手中的两张摩天轮入场券。只见这两张门票上都没有加盖税务部门的公章。宋女士说:“平时我们到别的旅游景点,门票上都盖有税务部门的公章,为什么这个摩天轮门票上没有盖税务部门的公章?而且这里只要超过1岁的小孩都要买全票,令人难以接受。”

  负责人辩称不给发票很正常

  随后,记者来到位于梅溪湖银杏公园附近晟通集团的摩天轮下,见到了一个简易的售票处。记者发现,仅仅十几分钟就售出去了四张门票,都是大人带着小孩坐的。记者看了看一位市民刚买的门票,发现上面的标价为50元,但没有加盖税务部门的公章。“打折后,每张票只要30元。”一位女工作人员表示。

  记者发现,该摩天轮的门票没有盖发票专用章,只是入场券,并不能报销。“你们有发票吗?”记者问一位自称是物业公司的负责人。“我为什么要给你看发票?你如果买票去坐摩天轮,我就给你看发票。”这位负责人回答。

  在记者的一再要求下,这位负责人很不情愿地要求女工作人员拿出发票本,但上面的发票只有一沓存根。“发票用完了。”这位女工作人员嗫嚅道。

  “你们为什么不主动给顾客发票?”记者问道。“你平时到餐馆吃饭还不是没有发票,凭什么我们就要给顾客发票?”这位负责人回答。

  税务部门表示不给发票涉嫌偷漏税

  记者拨打长沙市地税局纳税服务热线12366,税务部门工作人员明确表示,门票上没有加盖税务部门公章属正常,也许该门票不是税务部门监制的。但地税部门对发票是敞开供应的,商家根据自己的营业收入规模领用发票,发票快用完后直接再次上门领用,不需要任何审批程序,还能根据发票剩余量提前准备发票,管理该摩天轮的公司“发票用完了”的理由不成立。

  记者了解到,目前我市大多数中小型的经营场所如餐馆等都采取核定征收方式,税务部门会根据该场所的规模、地理位置及实际经营情况等给每家定一个纳税额度。按照规定,经营场所的实际经营额度超过定额时,必须如实向税务部门申报。这就体现在发票使用上,当发票使用额度超过定额时,超过定额部分的发票要根据规定补缴税款。如一家餐馆的营业收入定额为一个月10万元,假设上月发票用了15万元,这家餐馆应该按15万元来计算上月的应纳税额。对于一些商家来说,少开一张发票意味着少纳一些税。从法律角度来说,这属于偷漏税的行为。

  税务部门提醒消费者:如果在消费后遭遇商家不愿意开具发票的情况,可向税务部门反映,也可拨打纳税服务热线12366,或登录税务局网站举报。(记者  李姝阳)

【编辑:刘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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