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公布典型案例:严打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犯罪
中新社北京6月23日电 (记者 董子畅)最高人民法院23日公布了俸红飞故意杀人案等5起典型案例,最高法表示,对于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的犯罪,全国法院始终坚持依法严厉打击。
2011年12月9日,被告人俸红飞与同村的俸某强(被害人,殁年13岁)、俸某佳(被害人,殁年13岁)相约到水坝处捉老鼠,后三人又在一起制作烤肉。其间,俸红飞因琐事与俸某强发生争吵,遂持长柄尖刀、铁锤先后捅刺、击打俸某强和俸某佳,致俸某强心脏被刺破,失血性休克死亡;致俸某佳失血性休克合并颅脑损伤死亡。俸红飞就地挖坑将俸某强、俸某佳的尸体掩埋。12月11日,俸红飞为转移视线,书写两封勒索信,分别放置于俸某强、俸某佳家门口。
最高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俸红飞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核准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维持第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俸红飞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刑事裁定。
近年来,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的犯罪时有发生,有的罪行极其严重,并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最高人民法院刑三庭副庭长李睿懿表示,对于此类犯罪,全国法院始终坚持依法严厉打击,有力惩处犯罪分子,并通过案件审判提高全社会的法制意识和防范保护意识,进一步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
李睿懿指出,在本案中,被告人俸红飞仅因琐事竟持尖刀、铁锤分别将两名年仅13岁的未成年人杀死,其犯罪手段残忍,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属罪行极其严重。最高人民法院根据俸红飞的罪行,依法核准其死刑,是完全正确的。
此外,最高法还公布了央视国际网络有限公司与上海全土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郭德胜诉河南省卫辉市国土资源局行政处罚案等4起典型案例。(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