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福州公布3起群众举报案 拆迁处主任骗取补偿款被查

2014年06月24日 14:13 来源:福州晚报 参与互动(0)

  昨日,我市检察机关开展举报宣传周活动并召开新闻发布会。会上,福州市人民检察院公布了3起经群众举报查办的职务犯罪案件。

  “两违”行受贿窝串案13人被查处

  去年,福清市检察院经群众举报,查办某街道“两违”背后的行受贿窝串案。该案涉及了一些部门领导,牵涉了几个不同的部门和单位,仅由介绍贿赂人李某一人就挖出8名受贿人、3名行贿人、1名介绍贿赂人,有街道武装部部长、街道副主任及村主任等干部。其中,福清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某街道中队中队长何某某利用制止违法建设的职务便利,多次收受抢建户贿赂共计15.2万元。福清市检察院以窝串案查办,立案查处13人,涉案金额104.2万元。福清市法院于今年5月对该案13名被告人均作出有罪判决。

  房屋拆迁工程处主任骗取拆迁补偿款

  仓山区检察院查办的一起贪污拆迁补偿款的大案,线索来源于一名群众举报建新镇某村书记在拆迁过程中涉嫌侵吞村集体财产的信访件。检方认为,福州某房屋拆迁工程处原主任陈某某等4人在南江滨某拆迁项目中涉嫌重大经济问题。

  经查,陈某某在任职期间,利用其负责南江滨北段某拆迁项目的职务便利,伙同同事郭某某、杨某以及拆迁业主单位福州市某公司拆迁办副主任薛某等人,以伪造虚假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的方式,骗取拆迁补偿款共计478万余元。

  经审理,陈某某等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至13年不等,并处没收个人财产共计119万元。目前,判决已生效。仓山区检察院继续深挖串案、类案,挖出陈某某的前任叶某某等人共同骗取国家拆迁补偿款340余万元的又一起贪污大案,从中立案查处6件6人,目前法院正在审理此案。

  执法人员玩忽职守致私宰肉流入市场

  2013年10月上旬,闽清县检察院举报中心接到多名群众举报,反映闽清县某局干部刘某某等人渎职造成大量未经检疫猪肉流入市场。检方立案侦查,查明云龙乡某村村民郑某某未经定点屠宰审批,经营非法屠宰场。该县某局副书记刘某某、执法科科长陈某某虽接群众举报到该屠宰场查处,但未予关停,导致非法屠宰场继续经营,造成未经合法检疫的大量猪肉流入市场,严重威胁群众健康,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日前,闽清县法院以玩忽职守罪对刘某某、陈某某分别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和有期徒刑1年。之后,闽清县检察院还深挖类案,从中查处闽清县动物卫生监督所云龙乡动物检疫代检员徐某某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案、云龙乡畜牧兽医站动物检疫员刘某玩忽职守案。

  多种方式举报职务犯罪

  检察机关昨日还通报了去年1月以来我市检察机关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以及强化自身监督的相关情况。

  据悉,从去年1月到今年5月,我市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件239件,渎职侵权案件54件,其中立案侦查发生在群众身边与损害群众利益的贪污贿赂案件161件224人、渎职侵权犯罪案件45件65人,涉案金额高达9479万元,通过办案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540.33万元。

  目前,福州市两级检察机关已经建立了来信、来访、电话、网络“四位一体”的举报平台,举报形式涵盖来信、来访、12309举报电话、12345网站、福州市人民检察院官方微博与微信、QQ等,群众可以以实名或匿名的方式通过上述途径举报职务犯罪,检察机关举报中心将严格保密,保障举报人及其近亲属安全。(记者 王威 通讯员 马浙闽 王光忠 邱晋芝)

【编辑:刘艳】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