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北京警方一夜清查2800家中小旅馆

2014年07月03日 15:0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北京7月3日电 (记者 于立霄)北京警方正组织警力,对全市范围内的中小旅馆、特别是流动人口聚居地的旅馆开展大规模检查。北京市公安局治安总队3日发布消息称,仅7月2日晚,他们就检查中小旅馆2800家,发现92家存在问题,均依法给予处罚。

  7月2日晚,北京市公安局治安总队组织全局治安系统警察,对全市中小旅馆进行检查,特别是对车站、医院周边、城乡结合部、流动人口聚居地等地的中小旅馆进行了暗访检查。

  此次检查的2800家中小旅馆中,发现92家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譬如一人登记多人住宿、使用他人身份证件登记入住、无正当理由拒绝入住等问题。警方对35家存在严重问题的旅馆进行依法处罚,并责令其停业培训。警方将依法对经营人追究法律责任。

  在检查中,警方了解到,被检查的经营人、前台登记人员都知晓住宿登记的相关规定,但在实际操作中却一味追求入住率、经济效益,公共安全责任意识淡漠,违反了旅馆业法律法规,给公共安全埋下隐患。

  北京警方再次重申,按照旅馆业管理法规,旅馆接待旅客住宿时,必须做到认真查验身份证件,实名、实数登记旅客身份信息,严禁无正当理由拒绝旅客住宿;旅客住宿时,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一人一证,主动办理住宿登记。未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旅客,可以到旅馆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旅客住宿临时身份证明》,凭证明办理入住。

  凡旅馆违反住宿登记制度的,公安机关将依据《北京市旅馆业治安管理规定》,对旅馆处以1万元人民币高限处罚。凡发现旅客冒用他人身份证件,使用伪造、变造身份证件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行政拘留。(完)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