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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福田:下属违纪违法相关领导要被追究责任

2014年07月18日 13:39 来源:深圳特区报 参与互动(0)

  下属因严重违纪违法被查处,相关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要被追究责任。昨天,市委常委、福田区委书记张文主持召开该区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了《纪检监察机关“一案双查”的意见(试行)》。这种被生动地描述为“下级生病,上级吃药”的新做法,让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有了新抓手。

  福田区是全市第一个实施“一案双查”的单位。根据《意见》,“一案双查”的主要对象是发生了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有关单位的“一把手”和对发案具体岗位和人员负有监督责任的分管领导。凡是发生以下情形的,均在被查之列:领导班子成员或者直接管辖的下属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本单位发生窝案串案(3人以上),或1年内发生2起严重违反党纪政纪案件、连续2年发生严重违反党纪政纪案件的;对本单位、本部门、本系统发现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违纪违法人员属带病提拔,干部群众有反映、有举报,相关领导失察失监,造成恶劣影响的;在案件调查期间,领导干部干扰、阻碍调查的。

  值得关注的是,福田区提出,“一案双查”责任追究不因领导干部岗位或者职务变动而免除,而是要根据违纪违法案件的发生时间、案发原因、关联程度,对有关单位前任或现任领导干部进行追责。

  “这份《意见》非常严格,相当于给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戴上了‘金箍’。”张文表示,福田“第一个吃螃蟹”,出台纪检监察机关“一案双查”工作意见,就是要强化党委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主体责任,解决“一把手”抓业务工作与抓党风廉政建设“两张皮”的问题,要通过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营造中心城区更好的发展环境。

  一位街道党工委书记在会后向记者表示“压力很大”,因为街道上下百余人的廉政问题都与“一把手”息息相关。“但我仍认为这是必要之举,‘一案双查’让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有了着力点,各级党委必然会把‘廉’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记者 任琦)

【编辑:刘彦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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