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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永州法官被指借断案夺妻占财 当事人要求追责

2014年07月23日 15:43 来源:法制晚报 参与互动(0)

  近日,湖南永州一法官被指“借断案夺妻占财”事件经媒体报道后,引起广泛舆论关注。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昨日晚间通过官微对外公开回应称,该市冷水滩区法院已成立调查组对涉事法官周某进行停职调查。对于周某的问题,调查组将进行全面调查,严格依规依纪处理。

  今天上午,事件当事人成森林接受《法制晚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这是情理之中的事情,停职检查不足以弥补过错,应该开除这名法官,还应追究其法律责任。

  法官被指“借断案夺妻占财”

  近日,《三湘都市报》报道,湖南永州冷水滩区一法官将财产判给女方后与其结婚一事引发社会广泛关注。今天上午,法晚记者联系事件当事人成森林,他随后发给法晚记者几十页的民诉判决书、起诉书等。

  这些内容显示,成森林与前妻杨晴(化名)的离婚案,经历两次诉讼。第一次是2006年8月,杨晴从成森林处获得18万元现金补偿;成森林获得土地、房产及其他财产,同时承担债权债务,女儿由成森林抚养。杨晴随后撤诉。

  两年后,杨晴再次提起离婚诉讼,周某成为此案的主审法官。本次的判决结果显示,杨晴获得一套面积为148平方米的房子、一块面积为460.6平方米的土地,而成森林获得的均为债务。杨晴则每月向女儿支付200元抚养费直到其成年。

  成森林还表示,离婚案终审后不久,周某便调至冷水滩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并于2011年7月,对他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直到他向前妻支付了20万。随后,成森林得知,杨晴与周姓法官已于2012年4月登记结婚。成森林通过各种途径奔走投诉。最终,他将此案举报至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今年5月21日,成森林收到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民事裁定书。将由该院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的执行。

  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7月14日开庭重审了这起离奇的离婚案,并将择日宣判。

  涉事法官 “我没什么好说的”

  记者拨通了当事人周姓法官的电话。他语气略显惊讶,随后表示:“我没什么好说的。”当记者询问他是否与成森林前妻登记结婚时,他直接绕开了这一提问,未正面回答。

  当事人要求

  追究法官法律责任

  昨天晚上9点19分,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网站发布消息称,对媒体报道反映永州市冷水滩区人民法院法官周某的问题,中院已经成立调查组,对事件进行认真调查处理。

  通报回应称,对于报道反映的涉及法官周某的问题,调查组将进行全面调查,严格依规依纪处理。

  此外永州市冷水滩区人民法院决定,对周某进行停职调查,调查处理结果会及时向社会公众公布。

  记者搜索公开新闻报道发现,5月27日,永州廉政网发布消息,5月22日下午,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专项督查问责工作办公室在进行专项督查时,发现周某等人上班时间在冷水滩区河东某餐厅娱乐,严重违反了工作纪律。

  今天上午, 事件当事人成森林接受法晚记者采访时表示,“这是情理之中的事情,停职检查不足以弥补其过错,应该开除这名法官,还应追究法律责任。”

  文/记者李洪鹏 部分据《三湘都市报》

【编辑:朱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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