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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司法拍卖遭恶意竞拍 法院对两竞拍者首开罚单

2014年08月05日 15:40 来源:羊城晚报 参与互动(0)

  为了不让法院查封的财物被他人网络拍走,竟雇人恶意抬高价格,阻止竞卖。4日下午,广东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杨武、苏婵两人予以惩戒,各处以罚款人民币5万元。据了解,这是法院首次对网络司法拍卖的恶意竞拍者开出罚单。

  这场网络竞拍始于一宗借贷纠纷。在这宗借贷纠纷中,杨武、苏婵等4人被判对银行以及罗某履行还款义务。法院在核算后认定执行的金额为316万余元。

  中山市第一法院在受理了强制执行的申请后,向杨武等4人发出了执行通知书,要求申报财产,但杨武等4人均置之不理。后来,法院调查发现,苏婵等人的名下有一块936.5平方米的土地,该土地上还建有房产,于是立即进行了查封。

  今年3月17日,法院将上述土地及房产挂到淘宝网上的司法拍卖平台进行公开拍卖,起拍价380万元,竞拍保证金40万。

  第一次网络拍卖由于无人竞买而流拍。

  5月29日,第二次网络司法拍卖开始,5人参与竞拍。经过24小时的竞拍,最后由出价21次的杨某君成功竞买。然而,事后杨某君却没有按时付款。

  原来,法院查明,杨某君是受杨武、苏婵的委托,参与上述房产的网络司法拍卖竞拍。

  法院随后发出法律文书通知杨武、苏婵支付竞买尾款,并告知了不支付尾款的法律后果。但杨武等人回复说,他们当时登记参与竞拍时压根没有准备足够的资金来支付拍卖款,而且他们也不会支付尾款。杨武等人承认,他们之所以参加竞拍,出价这么多次,目的就是把土地及房子的竞拍价抬高,这样别人就不会把地块买走。

  法院认为,杨武、苏婵两人在上述土地的网络司法拍卖中,在明知资金不足、无力支付拍卖价款的情况下,仍与他人激烈竞价,恶意抬高价格,阻止他人竞买,其恶意竞买行为已经严重妨碍了法院执行,中山市第一法院于是依法对两人的违法行为作出了处罚。

  法官说法

  遭恶意竞拍

  法院可裁定重拍

  对于这个案子,中山第一法院执行局局长陆永伟解释说,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法院对于妨碍或抗拒人民法院执行的行为,根据情节严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规定同样适用于司法网络拍卖,而没有购买能力的恶意竞价行为就是典型的妨碍执行行为。

  对于恶意竞卖导致流拍如何补救的问题,陆永伟说,竞买成功者逾期未支付拍卖款的,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竞买成功者不得参加竞买。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由其承担。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剩余的,应当退还;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

  陆永伟提醒竞买者:参与网络司法拍卖要谨慎,不可“随意拍”,更不能“恶意拍”。

  (记者董柳,通讯员林劲标、刘香霞)

【编辑:刘彦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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