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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因感情纠葛锤杀女友 抛尸排水沟获死缓(图)

2014年08月18日 10:16 来源:华西都市报 参与互动(0)

庭审现场

  他曾与两个女子有过感情经历,以失败告终。随后又与另一个女子非婚同居,并再度因情感纠葛产生对女人的怨恨心理,竟而将其现女友杀害并抛尸于排水沟内。经自贡市检察院提起公诉,8月15日,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宣判,被告庞某因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报警:排水沟发现一具尸体

  去年8月16日,隆昌县公安局圣灯派出所接到群众报案称,在圣灯镇小地名“骡子滩”新桥圣灯镇往隆昌方向的桥左边水沟内,发现一具被竹席包裹的尸体。接报后,警方立即派员赶赴现场,走访目击证人并进行现场勘查。

  现场位于隆昌县圣灯镇小河村六组乐只新桥,北侧桥头东面有条排水沟,排水沟呈西北至东南方向,排水沟宽40cm,深30cm,离桥头3米处的排水沟内有床凉席,凉席裹着一具尸体,尸体双脚裸露于凉席外,经鉴定,死者系头面口鼻部遭受软质物捂闷致机械性窒息死亡。

  警方:凶手锁定富顺县男子

  隆昌县警方根据死者年龄、肩膀上“厉芬”字样的纹身等特征,在全县发布了寻人公告。几天后,警方收到群众提供的线索称,自己亲自看见绰号叫“老幺”的中年男子曾带一个女子到村里来过,这个女子的特征与警方公告上要寻找的死者很接近,警方随后对此进行了重点调查。

  警方很快查明,绰号“老幺”的人现年40岁,为富顺县代寺镇天井村无业人员。曾因犯抢劫、故意伤害被3次判刑。警方还查明,与“老幺”经常接触的女子现年36岁,为湖北省襄阳市襄州区人,案发后两人均下落不明。去年8月20日,警方将“老幺”锁定为本案重大犯罪嫌疑人,于8月27日在郫县安靖镇将其抓获。

  缘由:感情纠葛因锤杀女友

  经警方审讯,“老幺”供述了杀害女友的事实和经过。去年8月7日晚9时许,他回到富顺县代寺镇家中,女友不满他的现状,提出要回湖北老家,两人发生争吵。

  联系以前两次被女人骗的事实,“老幺”心里更加生气,随后在家里找到一把铁锤,用毛巾将铁锤包好将女友锤杀,随后离家到富顺县代寺镇街上住旅馆。同年8月9日下午,他向朋友借了一辆长安车,拿走项链和戒指后,将女友尸体用床单和竹席包好,运至隆昌县圣灯镇小河村6组乐只新桥北侧排水沟抛尸。

  判决:故意杀人一审被判死缓

  去年12月19日,“老幺”被警方由内江市检察院移送自贡市检察院审查起诉。自贡市检察院受理后,已依法告知了相关诉讼参与人和法定代理人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期间曾两次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今年6月26日,自贡市检察院经研究认为:被告人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并致被害人死亡的行为,以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遂决定以故意杀人罪向自贡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8月15日,自贡市中院一审宣判,被告人庞某因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文中人物为化名)(吴明远 周媛 华西城市读本记者 陈志 摄影报道)

【编辑:杜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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