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男子以攒钱结婚为幌 引诱唆使女友按摩店卖淫

2014年08月21日 19:15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宁德8月21日电 (叶茂)男子以攒钱结婚为幌,将女友从广东带至福建,并引诱、唆使女友在按摩店从事卖淫活动。福建福鼎市法院21日披露,以引诱卖淫罪,判处石某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3万元人民币。

  法院审理查明:石某与彭某系老乡,2人在广东潮州市打工期间认识。2011年8月间,石某将彭某从潮州带至福鼎,假意承诺攒钱一年便与其回老家结婚,从而唆使彭某在按摩店内从事卖淫活动,得款用于共同开支。

  2013年10月18日晚,彭某因经济、结婚等事宜,与石某发生争吵后,向公安机关报案。

  法院审理认为:石某假借与他人结婚名义,诱引女性朋友到色情场所卖淫,从中获利,其行为已构成引诱卖淫罪。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完)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