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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主弄丢身份证成“小偷” 检察官:登记应细致

2014年08月22日 15:28 来源:北京晚报 参与互动(0)

  自己的身份证被盗后被窃贼冒用,黄某也因此误被警方当成嫌疑人,直到窃贼被抓获归案,真相才得以大白。昨天记者从东城区检察院获悉,真窃贼温某涉罪已被起诉至法院。

  今年2月17日晚,黄某夜宿东城某网吧,将笔记本电脑和自己的旧版身份证放在身边,然后睡着了。温某发现黄某正在熟睡,将其电脑和身份证一并偷走。由于黄某丢失的是旧版身份证,而他还有一张新版身份证,便在报案时没有提及身份证被盗的信息。

  几天后,黄某持其新版身份证到派出所办理暂住证时,民警将其个人信息录入全国公安信息联网系统,电脑显示他竟是涉嫌盗窃人员。黄某因此被民警控制,并做了讯问笔录,但他辩解自己没有偷过东西,而且还曾在网吧被偷过电脑。因为没想到可能是丢失身份证惹出的麻烦,他这次仍未提丢失身份证的事。

  黄某被民警带到其暂住地进行搜查,未搜出赃物。因证据不足,警方将黄某释放,但黄某并未因此洗脱嫌疑。

  3月3日下午,窃贼温某在东四一网吧内,采取同样方式盗窃事主吕某挎包时,被吕某当场发现。温某被抓,真相终于水落石出。原来,温某盗窃黄某电脑和身份证后,并没有将其身份证丢弃,因为温某是盗窃惯犯,知道作案时可以利用这张身份证隐瞒自己真实身份,于是在朝阳区四惠附近网吧时,冒用了黄某的身份证登记,并窃得手机一部。逃跑时,温某还故意将黄某的身份证遗落在吧台,制造黄某有作案嫌疑的假象。由于网吧监控录像显示嫌疑人的特征较模糊,黄某被遗落在吧台的身份证及上网信息登记就成为了重要的破案线索,才有后来黄某误被当成嫌疑人接受调查的事。

  检察官谭珍珠提示,正是由于网吧在登记上网者身份信息时过于大意,未经核实“人证”是否相符就进行登记,让嫌疑人钻了空子,给司法机关的调查取证工作带来阻碍。(记者王蔷 通讯员王蕾蕾)

【编辑:杜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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