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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打击非法电镀生产企业 追究刑事责任案件81起

2014年09月04日 18:43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福州9月4日电 (曾咏发)记者4日从福建省环保厅获悉,截止8月底,福建全省各级环保部门已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148起,其中81起是违法排放重金属污染物的电镀企业。

  日前,福建省环保厅执法人员在位于福安市赛岐镇宅里村工业园区码头路的博利恒五金制品厂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厂没有建设废水、废气处理设施,非法生产产生的电镀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赛江,非法排放含重金属污染物超标均在三倍以上。根据“两高”司法解释,该厂涉嫌污染环境罪,目前已被福建省环保厅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记者在采访中获悉,福建省环保部门不断强化环境执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开展了一系列专项执法检查,对违法排污的涉重企业持续保持严打重罚的高压态势,重拳出击,铁腕执法,猛药治疴。针对企业违法排污的特点,福建省环保厅采取明查与暗查相结合、日常巡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昼查与夜查相结合、工作日查与节假日查相结合、晴天查与雨天查相结合等检查方式,做到不留死角,捣毁并取缔了数十家无牌无证的电镀企业,查处了一批超标排放违法企业。截止8月底,全省各级环保部门已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148起,其中81起是违法排放重金属污染物的电镀企业。

  “对此类性质恶劣的违法排污案件,特别是屡查屡犯的违法行为,我们决不手软,对它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发现一起坚决打击一起。”福建省环保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对未经批准的违法涉重企业,坚决依法取缔;对未达到入刑标准的,将采取停产整治等措施;对符合两高司法解释的涉嫌违法企业,坚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下一步,福建省环保厅将继续加大对黑电镀厂的执法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强环境执法与司法衔接配合,实现环境违法线索互通,必要时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提高打击环境污染犯罪的成效。(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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