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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根治“捆绑式管理”需给权力管理划出禁区

2014年09月29日 13:31 来源:西安晚报 参与互动(0)

  父母无偿献血子女中考可以加分、申领驾照结婚证前应无偿献血一次、生育二胎要签订结扎承诺书、申领证件需到指定地方照相……这些看似毫无关联的事,被一些行政部门强行捆绑在一起,不少群众深感无奈:如此“捆绑式管理”真的有用吗?到底是方便还是添堵?(9月28日《新京报》)

  所谓的“捆绑式管理”就是一个条件是满足另一个条件的前提,甚至把原本许多不相关联的事联系起来,以达到特定的管理目的。其中,有不乏合理的初衷,如推动无偿献血,但是总的看来都是对公民权利的干涉,是为达到管理目的的懒政手段,其中更有非法的利益冲动,把行使公共服务、公共管理的权力与谋取私利对应起来,诸如“吃、拿、卡、要”之类的,都是赤裸裸地要挟和损害群众利益,滋生出权力腐败,弱化公共服务效率。

  “捆绑式管理”是行政权力管控依赖的产物,与“人在证途”所反映出来的种种弊端如出一辙,将诸多社会关系、利益关系简化成纯粹的“条件化”满足,一方面使得政府管理社会手伸得过长、管理过细,大包大揽;另一方面使得权力在行使过程中发生异化,变成部门利益甚至个人私利的工具。

  “捆绑式管理”所具有的强大惯性,折射出政府治理社会结构的单一,公民、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表达利益诉求、参与公共决策以及监督公共权力的权力缺失,渠道不够充分,游离在政府的管理之外,以被管理者的身份参与社会生活。

  比如,倡议申领驾照、结婚证之前应无偿献血,对于公益事业而言自然是善举,但是由行政机关以规章的名义出台,带着显性的强制色彩,再好的初衷也让公民不适。相反,如果由社会组织提出,显然更合适,没有权力的背景,尊重权利自愿的原则,可以实现最大公约数。又比如,众多“捆绑式管理”的规定有的涉及显性的违法违规,这些规定是怎么出台的?几乎每一个争议的个案,背后都可以看出行政机关“权力自授”的影子,没有关联利益群体和公民的参与,没有既定程序的约束,没有来自法律法规层面的审查,所制定的规定焉能不会成为特定利益的工具?

  根治“捆绑式管理”的种种乱象,首先要破除行政管控的思维理念,推社会管理向社会治理转变,从顶层设计上加速推动现代公共服务体系的构建。一方面稳妥推进政府机构改革,改变政出多门的状况,简政瘦身,变审批为服务,变管控为引导。另一方面把更多的关系交给社会去调节,放权给社会,充分培育壮大社会组织,促进社会微观自治,让社会举办社会事业。第三,要健全社会主义法治,建立法治政府,把公共权力关进制度的牢笼,固化在依法的轨道上,强化对人民合法权益的保护,给权力管理划出禁区。(房清江)

【编辑:高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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