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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记员法庭门口暴打七旬信访老人 致其多处骨折

2014年09月30日 06:55 来源:扬子晚报 参与互动(0)

  一位名为“南京9119”的网民在“西祠胡同”网站发帖称,南京秦淮法院一位法官在法庭门口暴打讨公道的70岁老人,导致老人腰部骨折头破血流,3个月来秦淮法院未对打人者做出任何处理。因该帖中有老人满脸鲜血的照片,引起网友愤慨,纷纷指责打人者。昨天,记者就此采访了发帖者和秦淮法院,法院回应称,帖子中所称法院工作人员并非法官,而是书记员陆某,系行政辅助人员。陆某确曾与来访老人发生冲突,但事发当天就被停职配合警方调查,后在警方主持下与当事人和解,前日,法院已经对陆某作出了辞退处理。

  网帖称

  七旬老人法院被打

  记者在这篇网帖中看到,发帖人称南京秦淮法院法官陆某在法庭门口暴打讨公道的70岁老人,导致老人眉骨骨折、腰椎骨折、耳膜受损。随帖子一起附上的还有老人满脸鲜血和缝针的几张照片,看上去比较吓人。记者随后根据帖子上所留的电话联系上了发帖人胡先生,胡先生称,事情发生在6月24日,当天是秦淮区法院信访接待日,自己的母亲和舅舅去法院反映一个拆迁案件的问题,舅舅蒋某某去找法院工作人员陆某谈事情,自己的母亲在楼下等,随后舅舅就被陆某打了。如今3个月过去了,法院一直不给说法,对陆某也没有任何处分,只是糊弄他们,他气不过,才把照片和事情的经过发到网上。“法院还在微博上说已经辞退了陆某,但我们得到的消息是陆某还在继续上班,而且,按照当时南京市政府50号令的规定,拆迁应该按照老房的2.5倍补给面积,最后给的也不够,事情发生后,法院还分头做我母亲和舅舅的工作,想分化他们。”

  法院微博称

  打人者系书记员

  按照胡先生所说,记者找到了南京秦淮法院的新浪官方微博,果然发现该微博最新的一条就是关于胡先生所发网帖的说明。记者看到,秦淮法院在微博文章中回应说,该事件系蒋某某去法院反映案件时引发,帖文反映陆某打伤蒋某某眼部基本属实,但蒋某某腰部损伤经医院诊断,系其自身疾病所致,与本次被打无关。昨晚,记者辗转联系上了秦淮法院有关负责人,这位负责人表示,基本情况就如微博帖文所说的那样,打人者陆某系该院书记员,并非法官,7月底的时候,陆某和蒋某某已经在警方主持下达成了和解协议,陆某赔偿了蒋某某的医药费等费用,双方都不再互相追究任何责任。

  “小陆毕竟年轻,容易冲动,这事虽然不全是他的错,但他毕竟是法院工作人员,一定程度上代表着司法的形象,当然应当比一般人有更高的行为标准,所以,我们法院研究后认为,小陆违反了法院工作纪律要求和相关职业道德标准,决定对其做出辞退处理。但小陆是法院工作人员,辞退的后续程序还要经过区里,所以当事人可能误以为他还在我们法院。”这位负责人称,做出辞退小陆的决定,他们其实也挺心痛的,但纪律就是纪律,谁违反了,就要付出代价。对于胡先生提出的应按2.5倍补给面积的问题,这位负责人称,且不谈南京市政府50号令中的具体规定,蒋某某和他妹妹的户口均不在其父母的房内,根本就不具备参与拆迁安置的资格,“连资格都没有,何来2.5倍一说?”而至于分头做蒋某某及其妹妹的工作,秦淮法院有关负责人认为,胡先生这样讲太轻率,自我想象的成分比较重。

  伤者女儿称

  发帖人没经授权

  记者随后联系到了伤者蒋某某的女儿蒋女士,对于表弟胡先生在网上发帖的行为,蒋女士表示非常愤慨,“他上网发帖根本没有经过我们家人的授权,已经侵犯了我们的合法权益,对我们的生活造成了很大影响”,蒋女士称,事情发生在6月,如果他们想发帖,早就发了,“西祠胡同是你们南京人常看的,我们家在扬州,我们要想发,肯定是在微博或者微信里面发,也不会过了3个多月才发,我们和陆某的私人恩怨已经全部了结了,犯不着再去上网。案子的事是另外一回事,是我们家庭内部矛盾,跟这场冲突无关,我们不想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扬子晚报记者 罗双江

【编辑:程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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