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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古田房屋厝基地被征用 一块安置地十年没着落

2014年10月16日 13:02 来源:福建日报 参与互动(0)

  十多年前,古田县平湖镇新舫村村民王冬曦的一块房屋厝基地被镇政府征用。当时,镇政府与他签订了一份“平湖镇环镇公路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书”,并对他承诺,最快15天就可以解决拆迁安置补偿问题。可是,十多年过去了,镇政府回复给他的,还是“正在办理”。

  今年68岁的王冬曦向记者讲述了这十多年来他的讨地经历:2003年9月,在镇政府开发的湖兴小区,王冬曦的一块面积为70.43平方米的房屋厝基地被征用。补偿协议书是镇政府与他签订的。协议书第二款明确:“甲方(镇政府)给乙方(王冬曦)的安置建房用地安排在平湖村水井垅鱼池下地段湖兴路第一排,规格为4.5米×15米”。当时,王冬曦曾提出,应在协议中明确2006年前将安置建房的土地证

  办好交给他,否则他有权回原址建房。某经办领导拍着胸脯说:“这句话不要写,我们是政府行为,是守信的,安置地最快15天就可以落实好。”王冬曦当了近30年的村干部,是当地有名的“老支书”,有较高的思想觉悟,对政府官员的口头承诺深信不疑。

  让王冬曦万万想不到的是,湖兴小区建好了,可协议中的约定却迟迟没有兑现。他告诉记者,10年间,镇里换了四任镇长、书记,每换一任新领导,他都以打报告或写信的形式反映情况。平时,他也隔三岔五地往镇政府跑。可每一次,镇政府回应他的,几乎都是“正在办理”。

  2010年,镇政府终于给了王冬曦一个解释:这些年他之所以没有得到安置,主要原因是安置地征用遇到困难,被征地的部分村民嫌补偿标准

  低,与政府一直达不成征地补偿协议。此时,王冬曦提出,如果这条路实在走不通,政府可以考虑在别的地方实施安置,比如在政府即将拿出来挂牌出让的平湖新区的新舫村地段,有关领导说可以考虑。可到了后来,也没有了动静。

  为了70多平方米的一块地,王冬曦居然从57岁跑到68岁未得,这让他哭笑不得。

  今年3月,镇有关领导在接受记者调查时说,这件事他很清楚,拖到现在没解决,尽管有些不正常,但有诸多方面的因素。他表示,对如何尽快解决王冬曦的安置地问题,镇里已经和他本人做过协商,并正在研究解决办法,争取尽快将这件事情画个句号。

  又半年多过去了,情况如何呢?10月14日,王冬曦给记者的反馈是:媒体介入调查后,镇里很重视。根据新的情况,双方于4月16日签订了一份调解协议书,明确将在另一处即新舫村三狮洋(天桥底下)的村集体所有土地上进行安置。为了

  避免十多年来的遭遇重新上演,王冬曦提出,应在调解协议书上写明解决安置问题的时间,结果,领导的口吻与十多年前他签订补偿协议书时镇政府领导的承诺非常一致:时间就不写上了,要相信政府,一定会

  尽快解决。在这半年多时间里,他依旧像以前那样到镇政府找相关领导,而对方回应他的还是那句老话,“正在办理”。

  王冬曦的土地安置梦到底何时能圆?本报将继续关注。记者 李长柱

【编辑:叶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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