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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充实乡镇司法所工作力量 清理空编占编

2014年10月16日 16:11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10月16日电 据司法部网站消息,司法部日前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司法所建设的意见》。《意见》要求大力加强乡镇司法所组织机构建设,继续充实司法所工作力量,切实用好司法部下达的专项编制,进一步清理、收回空编、占编,全部用于司法所,同时继续采取争取政府购买公益岗位等做法,充实司法所工作力量。

  《意见》称,随着全面深化改革的深入推进,司法所在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创新社会治理、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人民群众、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的任务更加繁重,加强司法所建设事关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事关司法行政事业发展。新形势下,司法所建设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把加强乡镇司法所建设作为科学谋划、深入推进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发展的重要任务,继续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强乡镇司法所建设,不断夯实司法行政工作基层基础。

  《意见》要求,力加强乡镇司法所组织机构建设。要认真贯彻落实司法部关于加强乡镇司法所建设的意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重视支持,按照司法部关于“机构独立、编制单列、职能强化、管理规范”的要求,巩固和发展乡镇司法所建设取得的成果。已经建立司法所的地方,要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尚未建立司法所的地方,要积极主动争取党委、政府和编制等部门的重视和支持,尽快建立,努力实现司法所在乡镇机构和工作全覆盖。

  《意见》强调,要全面实行县(市、区)司法局和乡镇人民政府双重管理、以司法局为主的司法所管理体制。要继续充实司法所工作力量,切实用好司法部下达的专项编制,进一步清理、收回空编、占编,全部用于司法所,同时继续采取争取政府购买公益岗位等做法,充实司法所工作力量。

  《意见》强调,深入推进乡镇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要认真贯彻落实司法部关于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意见,以深入开展规范化司法所建设活动为载体,全面加强乡镇司法所组织机构、干部队伍、业务能力、基础设施建设。要加强规范化管理,强化管理意识,健全完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并抓好落实,加强所务管理,推行所务公开,不断提高乡镇司法所工作水平。

  《意见》强调,切实加强乡镇司法所业务用房管理和使用。要切实加强司法所业务用房的管理和使用,乡镇司法所业务用房不得出租、出让等。要根据职能和业务要求,合理设置、及时调整业务用房使用功能,更好地适应办公值班、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法律援助、安置帮教、法律服务、档案管理等工作需要。要加强业务用房的维护和修缮,不断改善司法所办公条件和设施装备,为司法所配置适合工作需要的办公、通讯、交通工具。要建立健全业务用房档案资料和业务装备资产账目,加强对司法所国有资产的监督和管理。

  《意见》要求,认真履行乡镇司法所职责。司法所要履行好指导和管理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安置帮教、法制宣传、依法治理等各项职责。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民,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围绕人民群众的需求,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做好各项业务工作。要根据形势任务的变化,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坚持改革创新,不断丰富工作内容,拓展工作领域,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更好地履行司法所职责。

  《意见》强调,切实加强乡镇司法所建设的领导。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把司法所建设作为一项长期的重要任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坚持不懈地抓。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支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努力解决司法所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要建立重心下移、力量下沉、保障下倾的工作机制,建设基层、服务基层。要切实加强调查研究,及时研究解决司法所建设中的新问题,不断推进司法所工作发展。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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