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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好心借款却遇“白眼狼” 法院借电子邮件断案

2014年10月17日 16:05 来源:新民晚报 参与互动(0)

  挚友的弟弟开口借钱设立公司,念及多年老友情份,弋洋就在挚友的见证下豪爽地借给王启强夫妇100多万元,甚至没有要求写下借条立书为据。没想到,在借款的唯一见证人突然离世后,王启强夫妇竟矢口否认存在借款关系。眼看尚未归还的10万元借款成了一笔无法说清的“迷款”,弋洋只能抱着最后一丝希望向杨浦区法院起诉。日前,杨浦区法院在仔细审查了经公证的电子邮件、银行转账记录等材料证据后,最终认定借贷关系成立,依法支持了弋洋的诉请。

  好心借款却遇“白眼狼”

  2012年2月,弋洋的好友、同时也是生意上的常年合作伙伴王启平说,他弟弟王启强和弟媳马云洁正准备创业,作为哥哥王启平打算为他们提供些帮助,并提议弋洋一同出资帮助他们设立公司。看在老友的情份上,弋洋答应“拉他们一把”,四人经协商确认注册成立某船舶有限公司,注册资金200万元,其中王启强出资92万元,马云洁出资10万元,其余由王启平和弋洋出资。

  由于王启强与马云洁并没有实际出资的能力,同年3月,弋洋通过银行汇款方式又分别借给两人92万元和10万元,两人答应在公司成立后一年内归还。基于对王启平的信任,弋洋从未想过要对方写下书面借据。

  没想到,2012年11月,当年借款唯一见证人王启平突然患病去世,而更让弋洋没有料到的是,在他多次向马云洁催要尚未归还的10万元借款时,竟一再遭到拒绝,夫妻俩矢口否认存在10万元的借贷关系。无奈之下,弋洋只能向法院起诉。

  电子邮件厘清借贷关系

  庭审中,马云洁清楚知道弋洋手里没有借条,便称,除非拿出借款合同、借条,否则不能证明两人之间存在借贷关系。马云洁一口咬定这10万元是王启平生前对他们的资助,因王启平对财务事宜不在行,所以才委托弋洋汇款。

  在弋洋提供的证据中,承办法官万巧君将目光锁定在了一份经公证的电子邮件上,邮件是在2012年5月由王启平发给王启强并抄送给弋洋的。在这份邮件中,王启平提到:“老弟,……如果哪天让你对弋洋说声‘谢谢,是你借了我们投资新公司的钱,很感谢你’,难道这是比登天还难的事情?”

  正是这句关键的表述,让事实真相浮出了水面。虽然马云洁辩称这10万元是王启平对她的资助,但电子邮件内容却不能证明王启平有对马云洁进行资助的意思表示,反而证实是弋洋借钱给王启强夫妇用于缴纳设立新公司的注册资金。

  根据这份电子邮件和弋洋提供的银行转账记录、公司登记资料等证据,法院判断,弋洋汇款给马云洁的10万元是借款,是借给马云洁用作设立公司的注册资金。马云洁的抗辩缺乏事实证据,最终依法判决马云洁向弋洋归还借款10万元,并支付相应利息。(文中涉案人均为化名)

【编辑:叶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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