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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用制度管住乱拨司法天平的手

2014年10月27日 08:59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公平是司法的生命线。十八届四中全会公报提出,完善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的制度,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

  天平,不偏不倚方能人人信服。司法的使命与天平的精神是一致的。从查处的情况看,在有的地方、有的案件中,总有一只“隐形”的手,在改变天平的平衡,朝着于己有利、与己相关的方向倾斜,究其根本就是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其中有一些与个别领导干部用权力插手干预密切相关。

  让干预司法插手个案留痕有记,并追究责任,是党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现实问题,作出的明确回应和制度安排。以往权力干预司法的案件中,为什么领导干部敢打招呼、递条子、吹吹风,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没有记录在案,没有责任倒查。当这条高压线立起来并通上电,试图用权力拨动司法天平的那只手将不得不收敛。

  加强和改进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必然要求防范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不能让个别人打着党和政府的旗号,以权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四中全会设计了更好的“捉手”制度,落实到位,必将更好地护佑司法天平不倾不斜。(新华社记者 徐扬)

【编辑:叶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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