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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偷老人电视被砍死 老人因犯故意杀人罪获刑7年

2014年11月04日 09:14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七旬老人因犯故意杀人罪获刑7年

  男子阿强常到村里五保老人安居点欺负老人,偷窃甚至抢夺老人生活用品。虽然老人们多次报警,但阿强仍我行我素。一次,阿强又来到老人院欲偷窃。激愤之下,年逾七旬的李大爷将阿强砍死。昨日,记者从广州市萝岗区法院获悉,李大爷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

  阿强是萝岗区某村里的小混混,2008年5月25日下午5时,阿强来到老人院,在李大爷房中吵闹,强吃食物随后还看电视。次日零时许,阿强又向李大爷索要钱财遭拒后,采取扼颈、用电蚊拍击打等方式向李大爷索要财物,并试图强行搬走客厅电视机。愤怒之下,李大爷遂从厨房取来菜刀,将正在搬电视机的阿强砍倒在地,并连续砍击直至阿强不动才停手。经鉴定,阿强系因锐器砍击头面部、四肢致失血性休克死亡。

  萝岗法院经审理认为,李大爷因遭受阿强欺压,在案发前又受到阿强打骂,尤其是见阿强还要强拿他住房内属于公有财产的电视机,而一时失去理智,在激愤精神状态下当场失控杀死阿强,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属于情节较轻。量刑上,李大爷犯罪以后主动投案,构成自首,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鉴于阿强在本案中有严重过错,对本案发生负有一定责任,因而认定李大爷本罪为情节较轻情况论处,可以给予从轻处罚。最终,李大爷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 (记者章程 通讯员邓布兰)

【编辑:叶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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