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吵架后砸开他人大门 武汉一村民因私闯民宅获刑

2014年11月18日 13:15 来源:武汉晚报 参与互动(0)

  “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西方的一句谚语说明他人住宅不得擅闯。私闯民宅,在我国也是犯法的。记者昨从东西湖区检察院获悉,该区一村民与人吵架后,砸开他人大门,入室打砸,因犯非法侵入住宅罪,被判处拘役4个月。

  “我只想到他家去评个理啊”,直到被判了刑,朱某才意识到,自己为一时冲动付出了高昂的代价。朱某(女)和李某(男)系东西湖区东山办事处一村镇村民。今年7月一天中午,朱某与李某的母亲因建房纠纷发生口角和打斗,后被邻居劝和。因在打斗中受了皮外伤,回到家中的朱某越想越不服气。

  当晚10点左右,朱某叫上丈夫、儿子等5人到李某家“评理”。敲门无人应答,朱某便用屋门前的板凳砸开门锁后闯入李某家中,见李某家中无人,朱某示意其他人不要进屋,独自留在屋内将木椅乱掀一通,并把桌上的一台电视机摔向地面砸坏。次日回到家中的李某,发现家中被砸立即报案。

  到案后,朱某对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事实供认不讳,但她并不认为自己的行为触犯了法律,表示自己先前吃了亏,本只想上门评个理、出口气。办案检察官表示,朱某采取破坏性手段非法强行闯入他人住宅,其行为已经触犯了刑律,应以非法侵入住宅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记者 高星 通讯员 辛检)

【编辑:孙静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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