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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扣伙食费引报复心 男子持刀捅刺致两死一伤

2014年11月18日 14:11 来源:兰州晚报 参与互动(0)

  儿子抱怨单位食堂乱扣伙食费,多次抱怨后引发争执受了伤,母亲心疼儿子被人欺负,蹲守在单位食堂不肯离去,矛盾在一来二去之间不断升级,自觉遭受巨大委屈的儿子拿着刀子伺机报复,造成两死一重伤的严重后果。昨日,记者获悉,甘肃省高院终审裁定儿子尹某犯故意杀人罪,并判处死刑后,最高人民法院已核准死刑,并予以执行。

  2012年6月,付经理承包了中煤五建三十一处新庄项目部食堂。食堂刚成立时,吃的都是大锅饭,伙食费每月由项目部补助一部分,再从职工工资中扣除一部分,由于吃饭人多,付经理也不好确定谁没吃饭。直到有一天,临时工尹某找到项目部,声称自己没吃饭却被扣了钱,项目部经理答应等钱批下来就给尹某退钱。2012年8月30日晚,尹某酒后来到食堂又提及退钱一事,并与付经理等人发生打斗,尹某跖骨骨折住院。

  打斗事件发生后,项目部党支部书记出面主持调解此事,可是因尹某索赔数额过高未能达成协议。9月5日,尹某的母亲听闻儿子被打,特地从山东老家赶到新庄项目部。当天下午,派出所民警和项目部党支部书记一起主持调解赔偿一事,还是未果。于是,尹某的母亲索性坐在食堂门口不肯离去,要为儿子“讨回公道”。

  当晚21时许,自觉承受巨大委屈的尹某带上事先准备好的刀子前往项目部找母亲,可是母亲不在食堂门口,此时尹某碰见项目部党支部书记,在询问母亲去向时,尹某与书记发生争执,尹某掏出刀子朝书记腹部、胸部各刺一刀,书记在转身逃走时,尹某又追上去在其背部捅刺一刀。接下来,尹某来到项目部西边,朝闻讯而来的付经理和路某身上各捅刺一刀后逃离。经法医鉴定,项目部党支部书记系被锐器刺伤胸部致肺脏破裂失血性休克死亡,路某被锐器刺穿腹部致肠管破裂失血性休克死亡;付经理被锐器捅刺致肺脏、脾脏破裂,所受损伤程度为重伤。2012年9月6日3时许,尹某在陕西省长武县公安局门口被抓获。

  原审法院审理后认为,尹某因琐事与他人发生纠纷,在单位多次协调及派出所调解未果的情况下,产生报复之念,迁怒于协调纠纷的单位领导及其他人,不计后果持刀杀人,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二人死亡,一人重伤,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一审法院以此罪名判处尹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一审宣判后,尹某提出上诉,理由为:项目部扣除自己生活费和工资,自己被打伤后项目部不积极进行赔偿,调解处理过程中有偏袒之心,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而且自己有自首情节,请求二审法庭判处自己死缓。

  省高院在综合本案证据后认为,尹某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虽事出有因,且尹某具有自首情节,但其泄愤杀人,不计后果,社会危害极大,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原判定罪准确。省高院以此做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目前,该裁定已被执行。   (记者 许沛洁)

【编辑:叶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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