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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禁令频出不如严格执法

2014年11月20日 14:34 来源:兰州晚报 参与互动(0)

  近日,中国工程院院士钟南山参加中日友好医院讲座,被问及怎么看待医生签订拒收红包协议时说,“我不认可红包协议,我自己也没有签订,因为我学医的时候已经宣过誓。让医生签订拒收红包协议,会让公众认为医生是一个普遍收红包的群体。”

  此番言论引发舆论争议。不过小马飞刀以为,钟院士说了一句大实话。一种因医德缺失和管理不严,以及医疗资源问题造成的不正之风,寄希望于一份“拒收红包协议”来纠正,实在可笑,可以说是典型的懒政,只能助长形式主义和官僚作风。有些行为本来就是被禁止的,本来也是不被允许的。如今重复提及,一方面说明这已受到更上一级领导部门的重视;但另一方面,是不是也同时说明,之前的那些禁令有虚设之嫌呢?不然,又何须重复提及呢?中国有禁令文化的传统,几千年来,每一个朝代的施政,其实都是建立在各式各样的禁令,而不是法制常态上。到了今天,许多部门依然放着法规不理,出台一些禁令,以示严肃、以示重视。

  当然,出台禁令,初衷是好的,但是有多少人相信它们的实际效果?禁令这种还没有法律更有权威和强制力的形式,来重复法律的规定,不但没有任何实质意义,而且禁令的惩处措施远不如法律那么严厉。那么,人们不禁要问:违法犯罪行为难道只接受内部惩处而可以逃避法律制裁吗?这样的禁令,究竟是在严惩还是在放纵违法犯罪人?我们也看到,各地不时发生的一些基层管理部门与群众的矛盾,很大程度在于基层社会治理能力不足,治理思路总是简单化围绕“禁令”作文章,没有兼顾长期与短期的治理效果。比如,为了维护街道整洁,争创国家卫生城市,有些地方出台规定赶走街头商贩,却无视商贩的生存难题;为了预防火灾保证古城安全,一些地方竟出台规定禁止百姓停电时使用蜡烛。这些一刀切的“禁令”,忽视了相关群体的民生需求,往往会激起民意的强烈反弹。

  不过,对于禁令,也不能完全否定它的积极意义。但这种积极意义,必须要建立一种长效机制。一方面要保证禁令规定具体、明确、无漏洞可钻,要保证禁令执行人人平等,没有任何人可能例外;另一方面,要畅通监督渠道。没有监督的权力不滋生腐败基本上是不可能的,没有群众监督要落实并长久落实禁令几乎是不可能的,毕竟自己监督自己在理论上是行不通的。再严的禁令,如果没有严格执行,都将是一纸空文。 小马飞刀

【编辑:叶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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