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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请假半年严重脱岗 江西湖丰镇一副镇长被免职

2014年11月24日 16:50 来源:中国江西网 参与互动(0)

  11月24日,记者从江西省纪委监察厅政务微博“@廉洁江西”获悉,近日,广丰县纪委对湖丰镇原副镇长叶文未办理相关请假手续严重脱岗,县安监局党组成员、安全生产监察大队大队长郑剑敏向监管对象借款等5起违反工作纪律问题作出通报,并分别给予党纪政纪处理。    记者 孙娟

  这5起问题分别是:

  1、湖丰镇原科技副镇长叶文,自2014年1月至6月,未办理相关请假手续,严重脱岗,县纪委对其立案调查。县委研究决定,免去叶文湖丰镇科技副镇长职务。

  2、大石乡原副科级干部毛红广,自2003年3月调入大石乡任副科级干部至今,一直未上班,也未履行任何请假手续。县委研究决定,免去毛红广大石乡副科级干部职务。由组织部门依照相关程序对其予以辞退。

  3、县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原副主席、党组成员徐书龙,自2014年6月起至今未到单位上班,也未履行请假手续。县纪委已对其立案调查。县委研究决定,免去徐书龙县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副主席、党组成员职务。

  4、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科员叶金婉,上班期间存在你缺岗、迟到、早退现象,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对其进行诫勉谈话。

  5、县安监局党组成员、安全生产监督大队大队长郑剑敏,向监管对象借款(在组织调查期间已归还),违反了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对其进行诫勉谈话。

【编辑:叶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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