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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老夫妇因琐事离婚 为争存款利息对簿公堂

2014年11月27日 02:36 来源:京华时报 参与互动(0)

  老人再婚不易,再婚后本应互相扶持度过晚年,然而,再婚夫妻陈先生和张女士因琐事离婚后,昨天上午又因争夺存款利息对簿公堂。

  陈先生70岁,张女士61岁,昨天上午9点30分,陈先生在女儿及律师的陪同下出庭,而满头白发的张女士则和儿子坐在被告席上。

  陈先生诉称,其和张女士1994年结婚,两人共存款21.1万元。今年7月份,双方经法院调解离婚,当时双方分割了财产,后来才发现张女士隐瞒了存款利息,按照农商银行5年期定期存款5.5%的利率,计算出利息5万余元,故要求平均分割。

  庭上,张女士辩称21.1万元存款一共分了6万元、6.4万元、6.7万元、2万元4笔存款,由自己存着,“其中6万元买了保险,保险分红为3187.23元,6.7万元存在农商银行,3年期,还没有到期,6.4万元、2万元的存款在离婚时就取出了,且还借了3万元,”张女士称,当时自己向陈先生支付了11万元,自己只留下10万元,且离婚调解书已经写清自己名下存款归自己,故不同意分割利息。

  庭上,提起婚姻生活,两位老人便激动陈述自己的不容易,“法官,我和他生活20年了,他工资2700元,我1800元,离婚时我还借了3万元,一共给他了11万元,我是看他可怜,他却一把雨伞也要拿走!”张女士称,其实自己不想离婚,两人也没有大矛盾,“我把他照顾得很好,每次给他过生日,我生日他却从来不提,他人不错,只是大男子主义,说我没有伺候好他。”

  “我俩结婚的时候,做的被子,两铺两盖,她都一呼啦给拿走了。”陈先生也应声反击。

  庭上,双方互相举证质证。最终,因双方要求差距太大,法官中止了对双方的调解。

  该案暂时休庭,将择期宣判。(记者张淑玲)

【编辑:姚培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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