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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检察机关办理刘汉案过程:接待律师200余人次 查看下一页

2014年12月06日 15:18 来源:检察日报 参与互动(0)

  编者按

  12月4日,《宪法的精神 法治的力量——CCTV2014年度法治人物颁奖礼》落下帷幕,包括检察机关办案人员在内的“刘汉刘维特大涉黑犯罪集团案”办理人员荣获年度法治人物。今天,本报推出检察机关办理刘汉刘维特大涉黑犯罪集团案件特别报道,生动再现检察机关从依法介入侦查,到审查起诉,依法提起公诉,再到法庭一审、二审过程中,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坚持依法办案,彰显司法公正,维护公平正义的办案历程。

  这是一场正义之师与黑恶势力针锋相对的较量,这是一曲彰显法治精神、捍卫公平正义的铿锵凯歌!

  提审犯罪嫌疑人216次,制作400余万字阅卷笔录,接待律师200余人次,指控15项罪名……经过470余天的连续奋战,在检察机关对涉案犯罪事实的有力指控下,备受社会关注的刘汉、刘维等36人特大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被依法公正宣判,累累罪行的被告人受到了法律的严惩。

  该案的成功办理,是检察机关坚守法治,勇于担当,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在法治轨道上处理重大复杂案件的一次生动实践。

  坚守法治,勇于担当——确保执法办案的正确方向

  刘汉、刘维等36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集团,盘踞四川广汉、绵阳等地长达20年,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当地经济秩序和社会和谐稳定,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忠诚履职,铲除黑恶,伸张正义,将案件办成经得起法律考验和历史检验的铁案,彰显党中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清除黑恶势力的坚定决心,既是党和人民对检察机关的重托,也是检察机关神圣使命所在。

  正因为如此,受命承办该案以来,检察机关以高度的政治自觉,以强烈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勇于担当,攻坚克难。

  以刘汉、刘维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作案时间跨度长,作案范围广,涉案人数众多,涉黑核心人员36人,关联案件已经立案侦查的有100余人;犯罪起数多、涉案罪名多、后果非常严重,经检察机关审查认定的15个罪名里面,涉及命案8起,造成9人死亡,案件办理难度可想而知。

  承办案件的湖北省咸宁市检察机关紧紧依靠党的领导推进专案办理,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破解难题的部署要求,确保办案的正确政治方向。

  鉴于该案重大疑难复杂,2013年4月中旬,在公安机关受命侦办该案之初,检察机关即指派专人,在依法依规、分清职责、相互配合、监督制约的前提下,介入侦查活动,审查相关证据,提出意见建议600余条,夯实证据基础。

  批捕起诉,必须精益求精、准确无误。审查逮捕工作专班和公诉组发扬顽强拼搏精神,采取集中食宿和封闭式管理,开启了长达150余个昼夜的“白加黑、五加二”超常规办案模式,紧紧围绕重要罪名、重大命案、重点人员开展工作,围绕关键事实和证据下深功夫、细功夫、苦功夫,确保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

  专案移送审查起诉后,公诉组明确任务、倒排时间,短短45天审阅案卷2600余册,提出补充侦查意见1000余条,排除合理怀疑,牢固证据锁链,要求每个公诉组成员都做到,把每笔案情都吃透、把每份证据都审查完善、把每项法律规定都烂熟于胸,为在法庭上成功指控犯罪奠定坚实基础。

  为促进庭审工作顺利推进,开庭前,检察机关针对讯问、举证、质证、答辩四环节,全方位预测辩方观点、风险点,制作海量庭审预案,做到有备无患。庭审中,公诉人秉持“有理、有据、有力、有节”理念,既有礼有节、理性平和,又依法应对、有理有据,在攻防博弈中张弛有度。由于指控有力,辩论有据,绝大多数被告人当庭认罪、部分认罪或悔罪。

  二审期间,湖北省检察院坚持以维护公正为中心,秉持客观公正的基本立场和有力有理有节应对辩解的基本要求,依法履行审查事实、复核证据、出席法庭等职责,既对一审判决正确的部分旗帜鲜明地建议二审法院予以维持,又对上诉人及其辩护人提出的合理意见予以认可,切实保障各上诉人的诉讼权利,进一步提升了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

  专案办理期间,通宵达旦、夜以继日地办案成为专案组成员的工作常态,许多专案组成员的家中老人、孩子需要照顾,包括自己生病,可他们都无暇顾及,一心扑在专案办理工作上。主诉陈力铭案的公诉人佘娟,在办案期间被查出身患甲状腺癌,为完成办案任务,直到100余天后陈力铭案庭审结束,她才去医院接受手术,但已错过最佳治疗时机。这样的坚守和坚持,在专案组中不只发生在佘娟一人身上。主诉桓立柱案的公诉人黄美霞的母亲得了癌症,她却从未向组织请过一天假,全家全靠丈夫一人操劳;刘汉等10名被告人案的公诉人陈利血压高达160,头一天晚上打了吊针,第二天又回到专案组,公公去世了,也没能回去奔丧……

  “办案的400多个日日夜夜,办案过程中的点点滴滴、分分秒秒,让我们觉得充实。我们的工作不敢说体现了多崇高的道德标准,但我们问心无愧,因为在这个工作岗位上,我们尽到了自己的职责。”陈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湖北省检察院检察长敬大力说,刘汉、刘维等36人特大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的成功办理,在咸宁乃至湖北省检察机关办案历史上实现了“9个前所未有”,即案情重大复杂疑难前所未有,法律监督力度前所未有,办案人员承受的压力与挑战前所未有,办案准备细致充分前所未有,办案投入人力物力前所未有,集中办案时长前所未有,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关注程度前所未有,面对强大辩护律师团队挑战前所未有,检察队伍综合素能在实际中得到磨炼前所未有。

  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推动侦查工作顺利进行

  时间追溯到2013年4月中旬——

  在公安部将刘汉、刘维特大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指定湖北省咸宁市公安机关侦办之初,咸宁市检察机关就迅速派出专班依法介入侦查工作。

  案件侦查初期,面对着150余起案件、100余名涉案人员,涉黑犯罪与外围犯罪相互交织,涉案人数众多、时间跨度长等复杂情况,检察人员通过参加公安机关案情研讨会、提出口头或书面建议等方式,突出个案关联、黑社会性质组织认定重点,明晰取证规范,夯实证据基础。

  随着案件侦查的深入,2013年4月29日,咸宁市检察院成立专案工作领导小组,下设7个公诉组,以及业务指导组、后勤保障组等多个工作组,统筹协调、综合保障专案工作。公诉组组建过程中,检察工作一体化机制迅速启动,在咸宁市检察机关集中两级院22名优秀公诉人的基础上,从全省检察机关借调5名优秀检察员,依法任命法律职务,组成了27人的公诉人团队,实行上下一体、横向一盘棋的作战模式。

  “认定一个组织为黑社会性质组织,必须同时具备刑法规定的四个特征,即组织特征、经济特征、行为特征和非法控制特征,而这每一个特征都需要大量证据予以支撑。”刘汉案公诉人陈利告诉记者。

  介入侦查期间,检察机关对刘汉、刘维在该组织中的组织者、领导者地位和该组织的层级结构等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梳理,与此同时,检察人员辗转四川、北京、广东等地办案一线审查侦查证据,先后5次进京、2次赴川,审阅全案犯罪嫌疑人笔录2000余万字,提出补充侦查意见1000余条,协助公安机关补强了刘汉、刘维等36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犯罪的主要证据。

  2013年4月18日至9月9日,公安机关先后分7批向咸宁市检察院提请逮捕83名犯罪嫌疑人。在认真审查相关案件后,检察机关对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具有社会危险性的69名犯罪嫌疑人,依法及时采取逮捕措施,对其他14名犯罪嫌疑人依法作出不予受理或不予批捕决定。

【编辑:王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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