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男子不愿离婚 召集亲戚法院门口抢媳妇被拘留

2015年01月04日 14:43 来源:山东商报 参与互动(0)

  近日,在济南市商河法院审理的一起离婚案件中,一不愿离婚男子竟然召集了一众亲戚,将前来到法庭准备开庭的妻子直接抢走。而最终该男子及其父亲、姑父三人均受到了拘留十天的处罚。

  据介绍,原告李红与被告陈明离婚纠纷一案,定于2014年10月28日下午两点开庭。当天下午的1点20分,法庭的人员正准备开庭前的工作。而此时被告陈明及父亲陈江水、姑父张新德等十几人已经早早等在了法庭门口。突然,法庭的工作人员听到门口有吵嚷声,便跑到门口处看到陈明等人正在把一名女子往一辆小厢货里推,法庭值班人员还没来得及阻止,陈明等人已经七手八脚把女方推进车里,汽车迅速驶离了法庭,只剩女方的代理人还在和陈明等人争论。随后,法庭工作人员迅速控制住了陈明等人,并通知了法警大队。

  通过调查了解到,原告李红与被告陈明已经分居生活,陈明试图联系李红,但是一直没有办法。陈明收到法院的开庭传票后,苦于无法挽回婚姻的陈明想到了办法,李红在开庭当天一定会现身法庭,自己多找几个人就可以把李红抢回去,于是发生了法庭门口的抢人闹剧。

  李红与陈明2012年结婚,两人均是再婚。因生活的琐事,李红对婚姻生活丧失了信心,在2014年夏天独自外出打工生活,后来向法院起诉与陈明离婚。

  当法庭和法警队的工作人员了解到陈明不想离婚的想法后,分别从情理和法理的角度对陈明进行了劝解。明白后的陈明,便叫人把李红送回了法庭,庭审也得以正常进行。但陈明等人抢人的行为是违法的,因此陈明及其父亲陈江水、姑父张新德为此受到了拘留十天、罚款一千元的处罚。不过,由于三人均向法院递交了悔过书,并自觉接受了处罚、缴纳了罚款,法院决定对三人提前解除拘留。最后,因陈明坚持不愿离婚,而陈红又无法证明两人感情已破裂,法院最终未判两人离婚。(记者高玉龙通讯员仇忠浩)

【编辑:孙静波】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